中西医结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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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189
    09:38
    因为工作原因,与医生、护士接触很多。最近明显感到一个变化是,医务工作者的职业热情在下降。在一些县乡,“楼起来了医生走了”的现象也较普遍。想起两会上一位政协委员的担忧:“这些年,我负责大学招生,发现‘医学’不再是一流高中毕业生青睐的热门专业。”不管是医院留不住人,还是职业吸引力下降, “医生去哪儿了”,这个问题需要我们认真面对。平心而论,“白大褂”们着实不易。本科医学生毕业最少需要5年,博士医学生最少需要8年,执业要求高,工作压力大。许多医生每天接诊数十人甚至上百人,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在不少人眼里,学医、从医不仅是件苦差事,而且风险不小。最近频频发生的伤医事件就引起广泛关注。仅2月,暴力伤医事件就发生七八起。某医院有个内部调查,发现不愿子女从事医生职业的比例竟高达80%,上述情况正是主要原因。虽然基层医生的流失涉及资源配置失衡的问题,但我们不能不正视,如果任由医生“出走”、“医荒”蔓延,任由医患关系越绷越紧、优秀人才远离医学之门,那么医疗改革如何获得持续的动力?明天,谁来给我们看病?当下,我们的医疗资源整体还比较短缺,资源不均衡较为突出,而医疗资源供需矛盾还在加剧,仅从“银发族”看,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已达2亿,20年后将达4亿,超过美国总人口,如不未雨绸缪,看病问题届时将更加突出。如何唤回“白大褂”的魅力?怎样找到医患关系的和谐平衡点?这些问题均指向医疗领域的深层积弊。目前,我国药品和耗材价格虚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偏低,“以药养医”困局仍未破解。比如,做一个胃癌手术,一般需要3位医生、2名护士和2名麻醉师,历时约3小时的努力,手术费只有几百元,严重背离了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怎么弥补收入?只好从其他方面想办法。业内人士透露,有些耗材在国外售价仅200美元,到了中国可以翻几倍。不少医院就是靠药品、耗材、仪器检查来获得主要收入。创收导向和经济考量之下,加上医患沟通渠道不畅,导致医患双方缺乏信任,容易“擦枪走火”。一位医生感慨,实现医生的价值,就是要让医生静心看病。没有公平合理的利益机制,缺乏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劳动收入,医者难以静心,患者也难以安心。正是鉴于这一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医务人员等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为重建医患信任铺垫“地基”。实现“病有所医”是一个系统工程,诊治医疗行业自身的沉疴痼疾,必不可少。深入推进医改,理顺医药价格,还原医疗技术服务价值,让医生靠技术吃饭,拿“阳光收入”,才能重塑职业价值,让医生行医有尊严,让医患之间多一些顺畅。
  • 106187
    09:24
    “如果有人抓住你衣领,用手掌反向击对方的肘关节,就可以解除这种威胁……”3月18日下午,在培训课上,江岸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刘玮现场演示基本的防身本领。作为特警实战教官,这是他第一次给一群医生讲课,“学员”是武汉八医院的百余位医护人员。课堂上,刘玮将近几年多家医院内发生的医护人员被劫持做人质的案件当教案,从各细节逐一讲解医生所应采取的措施。武汉市八医院副院长甘学军介绍,此举是为了让医护人员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因医暴受伤害。甘院长称,去年,该院发生医患纠纷几十起,绝大多数正常解决了,但也有过激的伤医辱医事件。尽管医院要求医生们面对患者“打不还口,骂不还手”,但若医生遭遇生命威胁,就必须实施正当防卫。日后,该院还将组织医护人员分批培训。事实上,武汉市八医院这一做法,在上海等多个城市的医院早有先例。去年11月,上海多家医院就集体组织医护人员培训跆拳道自卫技巧。无独有偶,资料显示,美国加州医院协会也将自卫防身列入了医护人员培训的范围。医生学防身究竟有无必要?据中国医院协会和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共同完成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目前中国每所医院平均每年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为27次,每年被殴打受伤的医务人员超过1万人。去年的“温岭杀医”事件之后,一些医院开始教医生防身术。武汉市八医院一位受训医生告诉记者,平常工作够忙的了,学防身术也是无奈之举。不过,一位患者对此事颇有异议:伤害医生的人毕竟是少数,为此就去学防身显得有些“反应过度”,还不如提高医技,改善服务态度更有效。也有患者称,真要解决问题,应该是想办法消除医患矛盾。针对这些说法,甘院长回应道:医护人员学防身,主要是针对极端事件,而非正常就诊患者。与此同时,该院也正在对医护人员进行医疗技术和服务培训,多路并行缓解医患矛盾。原标题:武汉医生学防身术引争议
  • 106185
    17:32
         近年来,医患关系问题凸显,伤医事件与日俱增,医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如不从多个角度反思,进一步寻求解决矛盾的路径,将不可避免地造成一系列社会后遗症,其结果将由全社会承担。  实施医疗流程再造,创新医疗管理链条,重塑新时代医患关系,对于建立健全医患风险应对机制,提高医患风险管理科学化水平,构建和谐的社会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医患矛盾下,医生不仅要拿手术刀,还要打赢“心理战”,折射出医生的弱势与无奈,现代社会呈现罕有的深度和广度的医患纠结  人要吃五谷杂粮,难免会生病。生了病就要和医生打交道,医患关系就此产生。我国每年的门急诊量达60亿人次,相当于每人每年平均看五次病,正可谓生老病死,每个人概莫能外。  医患之间本应是最坦诚相待的关系,面对疾病两者本是同一战壕的战友,并肩战胜疾病。如今,双方却公然打起“心理战”,弥漫着浓浓的火药味。从小处方到天价药,从医改到医闹,从生命急救到血溅白衣,医院这一救命之地,频现医患对峙的恶性袭医闹剧。  近年来,从辱骂、伤害医务人员,到患者家属冲击医疗机构,种种医患纠纷导致的恶性医闹事件与日俱增……一桩桩白色暴力,给医院蒙上血腥的纱布,也使医患关系更趋紧张。  去年,安徽省黄山市人民医院儿科门诊医务人员在救治身患重病的7岁女孩时,医生王德志突然发现患儿父亲竟是不久前在医院率众闹事的“纠纷头”。很多基层医生宁愿转诊,也不敢放开手脚救治这样的病人。而王德志却选择了把本可以转院的“麻烦”病人留下来,把可能“惹祸上身”的救治揽了下来。  然而,王德志没有想到,当他们开始在重症室紧急抢救病人时,患儿父亲却举着手机全程录音录像……在摄像头面前,医生没有拒绝施治,做到了各项工作到位,技术操作规范,细节无可挑剔,面对患方的全程录音录像很淡定、从容且专注。摄像头下的救治,折射出患者对医生的极度不信任,也折射出当代医者的弱势与无奈。  和谐的医患关系,首先建立在患者对医生无条件信赖的基础上。而现在,这种信赖已逐渐瓦解,患者对医生充满了警惕和怀疑:你在救我的时候是不是也在宰我?医患关系越来越像商家与消费者的关系,如同消费者总是臆测“无商不奸”,患者也在臆测“无医不黑”。  在医院里有病人问:“我这感冒几天能好?”“快的话两三天吧,但你要注意休息和保暖,还要遵照医嘱服药。”又比如病人问:“B超检查确定我腹中的胎儿健康吧?”“目前来看胎儿基本健康,但你要注意定期复查。”在这些对话中,医生们每一个答复既要精准正确又要留有余地,否则,冷不丁就会有医疗纠纷找上你。  中国医院协会完成的调查报告《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显示:表示受过暴力事件困扰的医院,2008年为47.7%,2012年上升为63.7%;每年每所医院发生的纠纷事件的平均数从2008年的20.6次上升到2012年的27.3次。  与暴力伤医情况一起受到关注的,是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通告》指出,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将被依法严厉打击。  医生本是受人尊重的职业,如今却成为暴力事件的受害者。有人感慨,医院成为“战场”,当医生是一种危险职业。医院暴力事件频繁发生,医务人员普遍没有安全感。  上海、广东等地医生习武练防身术、戴头盔坐诊、上班请保安护送,医院开门请警察驻点—本该融洽与相互理解的医患关系,紧张到如此地步,以至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时,一些委员呼吁,这部法律应该将医院治安管理等内容单列出来,专门作出规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教司司长毛群安表示,针对暴力伤医事件,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平安医院建设,以人防为保障,物防为基础,技防为核心,及时消除医院安全隐患,增强医院自防自护能力,尽量预防和减少发生在医院内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诊疗秩序。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郑雪倩说,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伤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现在的情况是,只要患者一闹,就给赔偿,闹得越凶,赔得越多。如果每次以医院赔钱了事,这相当于变相鼓励医闹。  对屡屡发生的“白色暴力”事件,医生们说,每一起暴力伤医事件都会让我们愤怒,行医已经没有安全感了!  如今的医生不再是人们心目中的“白衣天使”,医生被“污名化”,整个社会对医院暴力容忍的底线一降再降,医生执业环境一再恶化。  中国医师协会先后进行了四次医师执业状况调研 。2 0 1 1年 第 四 次 统 计 结 果 显 示 , 近 一 半(48.51%)医疗工作人员对目前的执业环境不满意,而满意的比例仅为19.02%。  调查统计显示:级别越高对医疗执业环境不满意比例逐级上升,其中正高级别医务人员不满意的比例最高,为55.47%,这可能和高级别的医务人员责任心更强、工作压力更大有关。一级医院满意程度较低,仅11.46%;乡村医院工作人员对执业环境 的 满 意 度 最 低 , 其 中 不 满 意 的 比 例 高 达59.86%,满意的比例仅为5.44%。  医生本是受人尊重的职业,如今却成为暴力事件的受害者。医院成为“战场”,当医生被认为是一种危险职业。  由于工作压力较大、医疗纠纷频发,中国年青一代开始重新审视这一职业。医疗环境的恶化,导致“明天谁来当医生”上升为整个医务界的集体忧虑。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急救医生严重流失,导致120无医生可派的境况。而目前超过20万的儿科医生缺口更难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  近日的一则社会调查显示,28.4%的医务人员倾向于选择自我保护性诊疗方式;39.8%的医务人员有过放弃从医的念头或计划转行。在中国已经出现“医不过二代”现象。着名医改专家李玲和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陈育德曾说,国家每年培养的医科学生,只有约六分之一能实际穿上白大褂,其余的全部转行流失。  近年来频发“伤医事件”及体制性弊病将他们困住:他们顶着博士、硕士的精英头衔却得不到相匹配的薪资,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和劳动强度却得不到患者的理解与信任,近八成医生都不想自己的子女再从事医疗行业……而高考招生情况也因此出现“断档”、招不满学生的情况,这与前几年医学专业爆满的情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为什么医疗技术越来越发达,患者却越来越不满意,医生越来越陷入被动的困境。白色暴力发生背后,首先是新的医疗模式与旧的医疗观念的不完全兼容性,让“同路人”变成“陌路人”  北京协和医院孙学勤撰文说,从患者的角度看,对医学抱有过高的期望和“包治百病”的幻想是医患关系恶化的主要原因。2013年,中国医院协会的调查显示,全国六成医院曾遭受暴力事件,暴力伤医占前三位的原因分别是期望值过高、医患沟通不畅、媒体报道不实。很多患者都有一种心理期望,认为医院能够“包治百病”,“既然花了钱,人就应该治好”,却忽视了医学发展的局限。本来是“同路人”,却逐渐变成了“陌路人”,甚至是“仇人”。  他举例曾处理过这样一起纠纷:术前,患者家属明确表示他们愿意用尽所有积蓄,希望他们的亲人能站起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而结果却事与愿违。术后,患者家属无法接受事实,大闹医院要求巨额赔偿。他们觉得医学无所不能,却无视手术并发症和手术风险。我们常说,千分之一的医疗风险发生在患者身上就是百分之百,没有医生能保证这千分之一的风险不会发生在某一位患者身上。所以,我们要正视医学,合理降低就医预期。  就医生来说,缺乏医患沟通技能加上医疗体制的弊病转嫁过来的“怨恨”,成为医患纠纷的导火线。当年,北京协和医院张孝骞大夫用“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来形容医疗安全、医疗质量的重要性,以及维护患者生命安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而现在,这句话却被大多数医生当成了执业环境恶化、随时可能遭受暴力袭击的“职业感慨”。  孙学勤说,在医疗活动中,个别医生态度冷漠、傲慢,不愿和患者多说一句话,给患者留下了不近人情的印象。曾有一位患者家属情绪激动地向我投诉医生,原因是患者在肿瘤切除后发现体内还藏着另一个肿瘤。我相信无论谁听到这样的结果,都会认为医生不负责任,存在明显过错。但当我请来当事医生与患者解释时,才发现原来患者的病情非常复杂,腹腔粘连严重,一旦切除那个肿瘤就会造成腹腔大面积感染,甚至肠瘘。结果,医生30分钟的耐心解释,将一个投诉变成了一连串的感激。而我纳闷的是,为什么这位医生不能将这样的解释放在术前呢?  就医院来说,无论是病情的诊断,还是检查、化验的结果、数据,乃至医疗的手术器械都是冷冰冰的。若医生把这些冷冰冰的科学以一种不带暖意和温情的方式传递给病人和家属,且居高临下仅仅从科学上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管”与“训”,不是将心比心,用同情与理解、沟通与支持,是很难赢得患者信任的。  “87.4%的受访者期待重建医患信任关系”。这一数据来源于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近日一项有252283人参与的调查,调查中87.0%的受访者直言现在的医患关系较差。  面对纠结不清的医患矛盾,虽然卫生领域各有应对,但不论是疏还是堵,效果似乎并不尽如所愿。问题的根子、危机的根源究竟在哪里?广东省珠海市卫生局局长李力调研认为,在于患者没有得到足够的人文关怀。  相当多的患者对医院科室分布以及就诊程序缺乏了解,因此在就诊过程中四处奔波,长时间排队,甚至因为操作失误无功而返,增加怨气。而多数医院专职导医人员不足,因此医生不仅负责诊疗,还额外承担一定的解释职能,在诊疗量极大的情况下,有时候也难免态度欠佳。很显然,在制度缺陷与服务缺位并存的背景下,医患双方很难心平气和地展开对话。  由于改革不到位,患者就诊无序,使患者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感受不到基本的人文关怀。在生病初期,由于家庭医生制度还没有充分建立,患者不知该到哪里看病,于是大家都往大医院跑;看病期间,由于人满为患,患者越来越需要的人文关怀包括便民服务、信息沟通等明显不足;大病痊愈后,也没有人告诉病人该到哪里康复,该注意什么。沟通不及时,使患者不被关心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相应的,一些医院和医生也存在医德医风问题。一些医院和医生不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而是以经济利益为准则,不注重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责任心不强,甚至出现责任事故,使患方对医院及医生失去了信任。  特别是由于医学的特殊性,信息高度不对称是医疗服务市场的重要特点。以医生为代表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是医疗信息的携带者、拥有者,甚至是垄断者。而作为医患关系另一方的患者,掌握的医疗信息少,缺乏专业的医学知识。  这样,如果知情权得不到一定的满足,难免会产生猜疑。由于付出了不菲的诊疗费用,多数患者都渴望得到更好的服务,但在医疗资源紧张的现实背景中,医院不大可能完全满足患者的需求。在“看病难、看病贵”日趋严重的情况下,一些患者、家属不免将怨气发泄在医生身上。接连发生的伤医悲剧,无一例外是因医疗纠纷而起,并因缺少良好沟通而升级。  坦诚地面对现实,并回到真正从正面提高医生的劳动价值上,使医生护士的劳动价值得以体现  《人民日报》记者白剑峰曾这样评价医患关系:“当"医闹"属于个案时,需要反思的首先是医院;当"医闹"变成普遍现象时,需要反思的肯定是我们的制度。”  在体制方面,长期以来,由于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政府投入不足,维持医院正常运营中90%的经费要医院自己挣,致使医疗卫生这一公共服务产品的公益性严重受损。医院和医生的医疗行为不再像以往那样专注于疾病或病人本身,而要综合考虑一张处方所带来的经济收益、药品回扣、社保额度、法律责任、风险防范等,致使一些医院和医生不可避免地出现趋利行为。  多年以来,在许多人看来“以药养医”几乎已经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词汇。其不仅毁坏了医生的职业形象,将医生置于道德困境,而且破坏了医疗行业的健康生态。  长期以来的“以药养医”导致了过度医疗现象的产生,小病大治、大病久治在医疗公共服务领域屡见不鲜,造成了医疗资源的巨大浪费。有数据显示,医疗机构滥开药、滥检查等现象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在20%~30%,如再加上药品回扣、药品虚高定价、乱收费等现象,医保基金浪费和流失比例不低于50%。不仅如此,过度医疗行为,也是对患者身心的极大伤害。患者花钱看病,本是希望能换来健康,最后却成为过度医疗行为下的牺牲品,花钱不少却未必能够彻底治愈病痛,甚至没病的看出病,造成额外的伤害,为长远的健康埋下隐患。这种畸形的医疗服务、过度医疗现象,也是在透支医院和医生的信誉,对重塑医患信任、缓解当前的医患纠纷极为不利。  在政策方面,政府在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价格调整、人力资源政策、社保政策、医疗事故鉴定、医疗秩序规范、医疗纠纷调处等方面未能起到很好的调节作用。如医生以门诊挂号费和诊疗费来体现自身价值的两项收费,30多年来几乎没变,仍停留在最初的水平。即使有调整,增幅也不大。相反,这30多年来经济的增长和物价的上涨,却可以用翻天覆地来形容。  扭曲的价格机制使得医学专家的挂号费不如北京出租车的起价费,医学价值被远远低估。分级诊疗制度运行不畅使得大医院人满为患,每天要看60位病人的医生又怎能面面俱到地耐心解释病情?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就医“三长一短”的现象愈演愈烈,暴力冲突逐渐取代了医患信任。  医生价值不能充分量化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就无法体现。实际上,现实中他们成了白色暴力的受害者。这无形反映在医患关系的紧张上。“看病难,看病贵”、“大处方,大检查”等行业弊病,让一些患者心有抵触,正常的诊疗也可能招来怀疑;而以药养医的体制弊端和高强度的工作压力,让医生同样觉得委屈。正是在这样的现实情境之下,一点小小的纠纷,都可能成为点燃医患对抗的火种。  因此,坦诚地面对现实,并回到真正从正面提高医生的劳动价值上,才可能找到解决“以药养医”问题的关键。这就需要合理调整诊疗等劳动价值收费,使医生护士的劳动价值得以体现。这样,患者对医生的选择就能决定医生的收入高低,会在无形中促使医生从患者角度出发,真正把心思完完全全地放在疾病的合理诊断及治疗上。  作者简介  陈 书 章 ,1 961年9月生,河南省荥阳市人,汉族,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政工师。现任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主要作品:近年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理论功底深厚,工作经验丰富,政治敏锐,思想稳定,作风扎实,先后撰写论文42篇。撰写的论文《浅议党委书记应如何提高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能力》在新华出版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理论与实践》一书中发表。论文《坚持开门教育,接受群众监督》获得《求是》杂志《建设和谐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与实践优秀论文奖和省委《党建研究》论文优秀奖。撰写的《郑州市民营医疗机构党建工作调查与思考》分别获得河南省社科联《今日河南》理论研究与创新优秀成果一等奖和郑州市委组织部组工通讯优秀论文特等奖及河南省委党建研究论文优秀奖。《浅议在学习中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获得河南省委党校《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理论与实践》优秀论文特等奖,《要大力加强党委集体领导》、《党委集体领导有效方法初探》获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研究院、中国区域经济杂志社学术交流优秀论文一等奖。  在2003年抗击“非典”中他采写的《战士上前线,人民是后盾》、《在大局下行动》文章,发表在《中国卫生》杂志2003年专刊上,并获“中华优秀论文”优秀奖。《打造郑州平价医院,为百姓造福》在《郑州工作》杂志上发表,并获得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新时期人文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豪情满怀的郑州疾控人》,荣获河南省卫生厅与河南省卫生记者协会颁发的“河南省卫生新闻奖一等奖”,《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医务工作者应学会做思想政治工作》获深圳市医师协会有奖征文优秀奖。  主要荣誉:郑州市拔尖人才。河南省卫生系统思想政职工促进会理事、郑州市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秘书长。  中国卫生“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河南省委“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工作者”、河南省卫生系统“宣传报道先进个人”。郑州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工作者”、郑州市卫生系统“卫生文化建设先进个人”、郑州市卫生系统“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 106161
    09:19
            我从事临床工作15年,在北京大学的一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熬到门诊副主任,自觉对得起自己和患者,也对得起医生这个称号。2014年3月7日上午,我在门诊被怀揣匕首的歹徒用榔头击伤头部,原因仅仅是他要加塞,我没有同意。我一贯的原则是公平对待每一位患者,很多人天不亮就排队挂号,你凭什么要加塞?你加塞,对那些辛辛苦苦挂号、老老实实排队候诊的患者公平吗?何况你根本就不是危重患者(如果是,应当走急诊程序)。可是,你却不管别人怎样,一定要让你先看,没有答应你,你转身就去买榔头和匕首,你不是暴徒是什么?  万幸,我的同事们奋不顾身地涌进诊室制止暴徒继续行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躺在病床上,除了身痛,心里更痛。我一直在苦苦思考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才遭受如此伤害?和这些年被杀的同道相比,我只是多了一份幸运。那些死去的医生,他们又做错了什么,才遭遇杀生之祸?思考再三,我决定发布个人声明,以我的鲜血来反击暴戾的伤医行为。  1.我理解患者急迫解除病痛的焦急心理,同时也请患者尊重同是患者的其他人。排队时抱怨医生看的慢,看病时抱怨医生看的短,只管自己不顾别人的做法,很容易引发矛盾和冲突。在医疗资源相对不足的现实中,保持公平性更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社会责任。  2.我呼吁全社会都来反对暴力伤医行为。在法制的社会,所有的医患矛盾和冲突的解决,都应当回归遵纪守法的框架;所有的暴力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对于医护的暴力,本质是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侵犯。医患纠纷、弱势群体、任何抱怨,都不应该成为凌驾法律之上、践踏法律底线的理由。对医护的暴力,伤害的远远不止几个医生护士,而是一个行业的信心和安全。而这个行业,恰恰是守护生命安全的。容忍和放纵暴力伤医,最终受威胁的是全社会所有人的治病、救命。  3.我呼吁我的同事们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尊严,我们是医护人员,单纯的守着职业的本分并不能让法律自动自觉的来维护我们的权利。我们有勇气面对致命的SARS,也应当有勇气拿起法律武器保卫我们自己。我认为暴力伤医事件频发固然原因复杂,但也和我们一味的忍让和回避有关。就我个人而言,这件事情我不会不了了之。我希望得到我们的上级领导和行业协会的支持,更希望的到全社会的支持。  4.我呼吁全体医护人员重视风险识别与防范的训练。这次的万幸,我想说是平时的风险意识救了我,如果不是我和我们的团队一直重视风险预防,如果不是事先有了一定的防范,恐怕就不存在万幸之可能了。在发生惨案的第一时间,真正能救你的,只有你自己。我希望如同重视地震的预防和演练一样重视医疗风险的预防和演练。  5.我要感谢所有帮助我的人,是你们给了我面对残忍现实的勇气,使我不致于因此而沮丧、退缩。我要特别感谢我的一些患者,他们给我的留言让我落泪,使我相信善与恶是势不两立,邪必不胜正。历此劫难,反而让我决定坚守自己的理想,以此来藐视那些暴力的挑衅。我将为了理想而奋斗,也将为了理想而维护我们的权利。  我想说,我,一个医生,很快就会回来继续看病。
  • 106137
    17:39
     2014年3月8日,中国医师协会与《医师报》联合举办的第六届“声音 责任 医卫界两会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以下为与会嘉宾的精彩发言。      发言人:301医院老年科 李小鹰 全国人大代表      建国六十多年来,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需要媒体的朋友支持和帮助我们。其实我们特别恳切媒体朋友宣传两个真理,第一个真理就是尊重医护人员的工作,实际上是尊重患者的利益。第二个真理,那就是稳定医护人员的队伍,就是稳定中华民族健康大业的底线,这个底线现在已经不稳定了。常常有人说一二十年以后无医可求,一点都不是耸人听闻的事情。具体有三个层面要做的事情,第一个主流媒体的责任:主流媒体可以很好的宣传零容忍的,比如说酒驾问题,法律出来或者没有出来之前,整个主流媒体大力宣传一些成功的禁止酒驾的案件,把它的损害显示给大家,我们觉得那个效果非常好;医院的暴力同样是伤害、用非常残忍的手段来伤害医生,可不可以通过主流媒体,通过一个一个成功案例来宣传去零容忍对这个暴力。怎么样绳之以法,怎么样宣传法律,希望主流媒体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对于医患纠纷的报道应客观专业及时跟进。      第二个,对于坚持错误报道的媒体应该问责。比方说“八毛门”的事情:一个巨结肠孩子需要做手术,当时到了一个诊所用了八毛钱的开塞露拉出来了,但是病情仍然没变;后来家长带着孩子跑到深圳去做手术,但是媒体不断采访八毛门的事情,父亲说求求你们别再采访我了,没有这个八毛门,我就是到了广州做了手术了。这个事情,关键的关键在哪里?开始记者不知道真实情况,只觉得这件事情很可笑,就报道了。后续为什么不跟进了?对于医疗上纠纷事件一定要公正、客观,要有连续性。另外关于走廊门的事情,一个医生很勇敢的起来揭发医院过度医疗,这确实是一个好事情,所有的媒体都跟上了;但是当时我有一个疑问:他举报的事情是这样的,医生开了一个超声的单子,医生写的要给这个病人装起搏器,结果超声一检查这个病人心脏结构是正常的,认为这确实是一个过度医疗。在座这么多心脏科医生明白,一个装起搏器病人心脏结构不一定有问题,是传导性问题。要装起搏器的病人全部一定要做超声,这是基本的检查,所有的指南,都写得很清楚。如果这个病人是这种情况,那不能算是过度医疗。但是这个病例我当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非常想知道。但是后续就没有相关报告了。最后的报道是什么,全院医生罢工,要求开除这个医生,后来网上一片骂声说医生全部该杀,因为医生断了他们的财路。事情到了这个结果谁也不愿意看到,但是为什么不去跟进呢?媒体的责任,媒体的良心呢?媒体在这件事情上应该实事求是,如果坚持不纠错误应该问责。     医生重获尊严需要媒体支持     还有第三个层面,如果对于造谣,诬陷,给医生、医院造成损害应该给予追究责任的。比如同一个商场竞争对手之间如果造谣诬陷对方,造成了对方的经济损失,那么可以判两年以下徒刑。可是我们看这些年来诬陷医生,造谣诬蔑,谁追究过啊?没有人追究。所以我觉得在规范舆论方面,从三个层面要做好,第一主流媒体引导,是有责任的。第二对于坚持错误报道的舆论,这些媒体应该问责。第三造谣、诬陷造成事实的伤害,应该给予刑事处分,而且被害人有权要求赔偿的。我们非常希望今天的媒体朋友都在,我也许不是针对你们当中任何一个,但是我们真的需要你们帮助,需要你们支持,需要你们来宣传。要是就像一个国防,国防的底线是一个人民的军队一样,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就没有人民的一切,也没有国防。就像人民的健康也需要底线,底线就是一个稳定的医护人员队伍,没有一个稳定的医护人员队伍,我们中华民族健康大业不可能实现,这个最最基本的道理,现在已经不稳定了。我们医师协会和中国学会的调查40%多医生认为自己的工作环境不理想,不安心,有将近三分之一医生想过改行,78%医生坚决不让自己的子女做医生,还有28.3%的医生认为行医过程中保护自己是非常重要的,应该采取保护性的医疗。这对于医学的发展是一个灾难性的后果。而对于我们中华民族的健康,也是一个灾难性的后果。特别需要媒体的朋友,因为我们前面讲到的立法,包括我们的道德宣言,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所有这一切都离不开舆论的导向。舆论的软暴力是非常非常严重的。我们需要你们帮助,需要你们支持,需要你们宣传这两个真理。再说一遍,尊重医护人员工作就是尊重病人的权利,第二稳定医护人员队伍,就是稳定中华民族健康大业的底线,没有这个底线就没有中华民族健康。
  • 106134
    16:11
    据韩国《朝鲜日报》网站3月11日报道,3月10日韩国全国28660家社区医院中有5991家(20.9%)关门。大学医院和综合医院下属的17000多名专科医生中有4800余名医生参与罢工,在本应照顾病人的时间离开了医院。 犹曾记得,还在2000年韩国四万名医生就曾于首都汉城举行了有史以来最大型的罢工示威,抗议政府推行医、药分家改革,威胁他们的生计。当时全国八成医院及诊所被迫关闭,医疗系统陷于瘫痪,及至今日还让人为之色变。而在十余年后的今天,在人民生活水平大为改善之际,韩国竟然还会发生5991家社区医院关门、4800余名医生参与罢工之事件,很是值得我们深思。 当然,任何事情都有其始末缘由,韩国大规模医疗罢工也不例外。若我们细细追究其爆发原因,韩国政府强制引进“远程医疗”服务无疑要负主要责任。但看事情却不能流于表面,因为虽然“远程医疗”服务导致了罢工的发生,但其能使患者在家或公司利用电子设备就可以实时监控自己的健康状态,无形中给一些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或无人岛内居住的村民或偏远地区的居民们免去了去医院的不便,政府推行此项服务从某种角度来说也并无不妥。 更何况,经合组织11日发布的一份最新统计数据显示,韩国平均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数在经合组织28个成员国中垫底。排在最后的韩国2012年平均每千人拥有的执业医师数为2.1人,位居首位的奥地利每千人拥有的执业医师数为4.8人,是韩国两倍还多。在这种情况下,若能够推行“远程医疗”服务,客观上也确实能够缓解韩国民众的“看病难”问题。 然初衷是好的,实行起来却举步维艰,最根本原因还在于利益纠结。因为根据韩国现行医保体制,无论患者就诊多少次都缴纳一样的保险金,因此有些病情较轻、只需要到药店买药的患者也都倾向于去医院看病。社区医院的医生们担心,韩国政府开放远程诊疗服务可能使患者全部集中到大型医院,必然会损害到占韩国医师大多数的中小医院医生的利益。 再者,按理说维护医生权益是韩国医疗协会指导部的本职工作,但其却不能为了小团体利益而置公众利益于不顾。为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和国家竞争力,韩国政府推进了一系列改革,这都是值得我们肯定的。医疗协会指导部为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却发动医生起来罢工,这种行为不仅给韩国经济带来冲击,还将给国家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令人很是遗憾与惋惜。 最为关键的,就是罢工也要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最起码也不能损害无辜民众的利益。如今再来看韩国的这场医疗大罢工,其导致了各地区的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多项医疗工作未能顺利进行,患者也没能得到适当的安排。并且,由于一些医生参与罢工,部分大学医院的治疗和手术还出现了差池。本该是白衣天使的医生,却客观上将人民群众生命利益作为了罢工谋取利益的筹码,真是太不应该。 如今韩国政府已经表示将对参与停诊的医生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参与停诊的医疗机构信息,劝告停诊医院尽快恢复诊疗,但笔者认为最关键的还是要彻底打破存在于韩国医疗界的利益格局,否则仍旧是治标不治本。推而广之,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不仅在医疗领域,在其他任何领域里我们都要有敢于打破固有利益格局的决心和勇气,做到毫不犹豫地维护最多数民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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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解冲突】医患冲突恶化的根源及解决对策之一       --核心在于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匹配的医疗体制  中国目前日显严重的医患冲突问题,并非独特现象。实际上,不仅是医患关系,整个社会中其他关系,如干群关系、警民关系等,几乎所有这些关系之间的信任度都到了历史最低点。可以说我们现在正处于一个失序期。  其根本原因在于,当前中国社会同时处于两个转型期,一是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城市化、市场化社会转型,另一是从全能政府全面管控的计划体制向有限政府自由流动的市场经济社会转型。传统社会行之有效的社会信任和融合机制基本失效,而适应城市化市场化社会的新型社会信任和融合机制却远没有成形。社会发展变迁过程中,走到这一步在所难免,几乎所有走向现代化的国家都经历过这么一个阶段。  传统农耕社会的社会信任机制奠基于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形成的长期交往关系,由此形成一种有效的信誉机制。进入城市化和市场经济后,人员流动性之大是传统农耕社会远不能比的,依靠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建立的长期信任机制基本荡然无存,而传统计划体制中政府对社会的全面管控也已基本丧失。我们需要重建和市场经济及城市化相适应的新型社会信任机制。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不少人提到计划经济时代没有今天这么恶劣的医患冲突,以此为依据建议恢复传统计划制度下的医疗体制。必须指出,医疗体制不可能独立于大的社会经济体制之外,而只能与之适应。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之所以一直在进行医疗体制改革正是因为那种体制弊端重重。退一万步讲,即便传统医疗体制在当时还可以运转,医患关系也较融洽,那种医疗体制也只是与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以及当时的计划体制相适应。  今天的中国已经步入小康社会,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远超过当时的水平,医疗需求急剧增加并开始高度重视医疗服务质量;同时收入差距拉大导致医疗需求呈现多元化和个性化特征,对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也提出更高要求。换句话说,今天城乡居民对医疗服务质量和数量的要求是传统计划体制下所不能比的。  更关键的是,大的社会经济体制已经不是政府全面高度管控的计划体制,整个经济社会已经基本建成市场经济体制,比如无论是医生还是患者今天的流动性远非计划经济时代所能比拟的。因此,新的医疗体制以及内化其中的医患关系必须和总体的市场经济社会相适应和匹配,绝不可能要求大的社会经济体制来适应一个作为局部小系统的医疗体制。这是我们今天医疗体制重重弊端的社会经济体制根源,也是今天日趋激化的医患冲突的社会经济体制根源。  简言之,重建和谐有序的医患关系,根本之道是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和匹配的医疗体制。顺应整个社会经济市场化的历史潮流,医改就会成功,新型医患关系才会尽快恢复和谐有序。  所以,构建新型和谐医患关系的核心,也就是医改的核心。说到底,医疗体制优劣与否,最根本的判断准则是国民满意度。  【化解冲突】医患冲突恶化的根源及解决对策之二  --冲突恶化首因是未建立有效的分级诊疗体系  医患关系激化到今天这个地步,根源的确在我们的医疗体制上,简单说就是我们的医疗体制迄今没有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其已经完全不适应今天的社会经济体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中国医疗体制所存在问题的直接表现是“看病难”,以及作为其特有副产品的 “看病贵”。医疗费用快速上涨,除技术进步这个适用于当今世界各国的一般性原因外,中国今天的“看病贵”直接根源于中国所特有的“看病难”,而医患冲突激化根本原因也在于这种中国特有的“看病难”和“看病贵”。  我们所特有的“看病难”,直接原因是医疗资源配置严重失衡,优质医疗资源过度集中在二三级医院。我们这里讨论的医疗资源配置失衡不是指所有国家都存在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发达地区这一现象,而是特指即便像京上广这样的发达地区,优秀医生都集中在三级医院而基本不在社区门诊机构这种现象。  仅仅使用北京和上海的数据就足以表明,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医患双方极不愉快的诊疗和就医体验,乃至由此诱发的冲突又是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北京市2012年全市总诊疗1.92亿人次,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内的所有基层门诊机构完成了30.8%,其中社区中心(站)完成21.3%,二级医院完成了20.8%,三级医院承担的量最多,达到42.1%。  上海市2011 年总诊疗2.02 亿人次,二三级医院承担了58.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诊所等基层门诊机构完成了36.6%。简言之,京沪这两个经济最发达城市,大多数门诊都是由医院完成。  我们再看看国际上几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数据,就能够深刻体会到国内“看病难”具体体现在哪里,为何中国特色的“看病贵”根源于这种中国特色的“看病难”,以及目前如此严峻的医患冲突的根源在哪里。  全世界分级诊疗做得最好的是英国。在英国,90%的门急诊由全科医生首诊,其中90%以上的病例没有进行转诊,由全科医师完成治疗,98%的门诊处方药由全科医生开出。在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我们的香港和台湾地区,这个比重也均超过80%。  也就是说,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患者大部分就诊是在家门口的诊所完成,独独我们大部分患者要到二三级医院极不方便地排长队看病,这是中国特有的“看病难”,与此相伴随的就是中国特色的“看病贵”。我们还是用数据说明这一点:北京市三甲医院2013年均次门诊费用已经超过500元,平均接诊时间不足10分钟。而北京一个中档私人诊所,均次门诊费用不超过380元,平均接诊时间在15-20分钟,若能够像公立社区医疗机构那样没有房租支出,这些中档私人诊所的运营成本可以降低40%,均次门诊费用可以降到200-300元,普通诊所的均次门诊费用甚至可以降到100-200元。换句话说,目前在三甲医院就诊的多数门诊若能在社区诊所解决,医疗费用可以降低一半到三分之二。  医疗资源配置严重失衡、高水平医生集中在高等级医院,从而就医过度集中在高等级医院,是中国特有现象。根本原因是我们的医疗体制的问题。中国迄今的医疗服务供给体制,核心特征有二:  首先是国营医院利用行政力量垄断医疗服务供给,此格局迄今未变。中国所谓的“公立医院”,实质是国营医院,绝非国际通行意义上的公立医院。换言之,此“公立医院”绝非彼公立医院。国际上所言的公立医院,比如英国、德国、美国、加拿大以及香港地区的公立医院,是由医护代表、社区代表、社会贤达以及少数政府代表等共同组成的理事会管控治理的独立法人机构,政府官员并不能控制公立医院。而我国的公立医院实质是国营医院,是由政府举办、官员管控、官员特权享受的官办医院。  其次,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医生均为自由执业者,包括像医院主要以公立为主的英国和我们的香港地区,医生包括公立医院的医生均为自由执业者。需要指出的是,所谓“医生是自由执业者”绝不是说医生都是开私人诊所的个体户,而是说拥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拥有自主选择执业方式的自由,他可以自主选择个人或和其他医师合伙开私人诊所,也可以在自由契约基础上成为医院雇员或者和医院建立合作关系,这种雇佣关系可以是全职性的也可以是兼职性的,完全取决于契约双方的自主意愿。特别要强调的是,所谓“执业自由”必须是有多项自由选择权,且不同选择(对不同人)各有利弊,从而不同人会根据自己利益做出不同选择。名义上拥有多项选择,但实际上没有自由选择权,或者只有唯一一项选择是绝对优于其他选择,这不是真正的自由选择权,而是“伪自由”。阐明这一点,我们就能够清楚目前国内的医生是没有自由执业权的,所谓国内医生也可以“自由”选择执业方式的说法纯属诡辩。  与医生是自由执业者这一特征相对应的是,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门诊机构主要是由单个医生私人开办或多位医生合伙开办的私营诊所组成,比如美国、德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门诊机构90%以上是私人诊所,日本这一比例是99.4%,台湾地区是97.8%,香港私营诊所比重也超过90%。实施国家卫生体制的英国,其承担门诊业务的全科医生80%以上都是在私立诊所执业,按照英国的职业分类,其全科医师绝大多数归类于自我雇佣的独立签约者。  我们的医生则不是自由执业者,而是拥有所谓事业编制身份的“国家干部”,或者通俗说法是“单位人”而非“社会人”,按照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就业分类即为“政府雇员”,但是我们这个“国家干部”和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雇员”亦有本质差异,我们的“国家干部”是“铁饭碗”,除非自愿离职或因违法而被开除公职,终身无失业和离职之忧,而欧美所谓的政府雇员只是一定期限内受雇于公立机构由财政支付薪酬罢了,解雇、离职或者任期有限是常态。受制于国有事业编制必然的行政控制,这一体制严重束缚了医生数量的增长,目前国内医学院学生毕业后从医者不到一半,甚至国内最好的医学院协和医科大学毕业的医学博士毕业从医者也不到一半。一方面是医生严重短缺老百姓看病难,一方面是医学院毕业的大量优秀毕业生因为没有编制当不了医生,由此可见公立体制对医生数量的束缚。与这一体制紧密相关,中国的医疗机构绝大多数是公立机构,其中的医务人员绝大多数是拥有国有事业编制身份的国家干部。  综上,我国医疗服务供给的主导体制是“国营医院+国有医生”模式即“官医”制度。正是上述两个核心体制导致了中国医疗服务供给体系的一个致命缺陷:医疗资源配置严重失衡,优秀医生集中在(大中城市)三级医院,社区医疗机构缺乏受居民信任的好医生,从而无法形成分级诊疗制度。  正是没有形成良好的分级诊疗体系,患者不得不大量集中到高等级医院看门诊,漫长的挂号、短暂的诊疗、医患沟通的严重缺失,痛苦的就诊体验,这一切正是造成医患冲突的最直接诱因。  可以说,建立运转良好的分级治疗体系既是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途径,也是缓解目前严峻的医患冲突格局的根本性措施。而形成分级诊疗体系的前提是有大量的得到社区居民信任的好医生愿意长期留在社区开办门诊机构,愿意和所在社区居民建立良好的长期关系。  但是,在上述公立主导体制下,优秀医生不会去社区工作,在医疗服务市场由公立机构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必然也只能建立严格的行政等级制,这是公有体制下缓解“公地悲剧”的不二法则,只有按照严格的行政等级层级分配公有资源,才能使得这一公立主导体系维持一个基本的效率,防止该体制崩溃。也就是说,在医疗服务市场由公立机构主导的情况下,医疗资源包括作为核心资源的医生,也包括与之相对应的医生薪酬等都必然按照行政等级分配,行政级别越高的医疗机构获得的优秀医生越多,处于越高等级医院的医生获得的资源和薪酬越高,而处于最底层的基层医疗机构获得的肯定是最差的医生,他们的薪酬也最低,可支配的资源也最少,这是行政主导体制的必然结果。对此,经济学中早有系统的分析,也为中国的实践所证实。国内的医疗机构通过区域卫生规划等计划式行政手段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等,并基于此分配资源。由此,我们这种以公立为主体的社区医疗服务模式不可能吸引到足够的优秀医生到社区,也就不可能形成有序的分级诊疗制度。  因此,一旦社区医疗机构形成以国有事业单位体制为主导的格局,行政等级制必然出现。社区医疗机构被称为“基层”医疗机构这一事实,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大家,社区医疗机构处于行政等级金字塔的最底层,进入社区的医生只能是层次最低、水平最差的医生。这一点很清楚地体现在我们的制度安排中。比如,尽管目前卫生部门力图建立分级诊疗体系,但其采取的措施是要求刚毕业的大学生或者低年资医生到社区医疗机构服务一定年限,并且把社区服务经历作为进入二三级医院以及晋升高层级职称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说,在卫生主管部门眼中,社区医生只能由一些资质较浅、水平较低的医生构成,超过一定水平和资质以后他们就可以进入高等级医院。显然,这样的政策表明,卫生部门自己就已经认定社区大夫只能由医术和经验尚欠的低年资医生构成。问题是,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意识到以下两个问题:(1)如何做到“首诊在社区,小病在社区”?对于理性的患者来说,是否是小病,需要由高水平医生来判断,大医生说是小病患者才会相信是小病,低年资医生说是小病谁会相信?蜂拥到三级医院看小病的患者已经用实际行动回答了这个问题,所以欲建立首诊在社区的分级诊疗制度,承担首诊任务的社区医生决不能是低年资、低水平的医生;(2)为何英美德日等发达国家,以及我们的香港和台湾地区,在社区开诊所的医生并不是低年资大夫,而是经验丰富、医术高的高年资大夫?这些国家和地区,刚毕业的低年资医生去医院工作,积累了足够经验后离开医院到社区去自办诊所。唯独我们和国际上相反。  阐明上述问题,我们就明白有效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重建和谐有序的医患关系最核心的改革有两点:首先是建立受到社区居民普遍认可的门诊社区守门人制度,以此形成有效的分级诊疗制度;其次是公立医院改制和改革,建立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民营医院为主体的竞争充分的医院市场。  【化解冲突】医患冲突恶化的根源及解决对策之三  --如何建立社区首诊制  新医改的一个目标是建立社区首诊制,这需要通过建立竞争性的社区守门人制度形成有效的分级诊疗制度来实现。  这个分级诊疗体系的基础部分----社区门诊机构---应该成为整个医疗卫生体系的守门人,它主要有三个构成要件:1)以自由执业医生开办的私立诊所为主体的门诊机构,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以及预防保健、慢性病管理等大部分公共卫生职能;2)社区门诊机构必须是竞争性的,使得社区居民拥有充分的选择自由,从而对社区门诊机构形成足够充分的竞争压力;3)政府主导的基本医保对社区门诊机构采取按照注册居民人头付费的方式支付大部分诊疗和保健费用,公共卫生经费等财政补贴也采取跟着居民走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上述三点可以保证社区门诊机构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做好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维护和谐医患关系、控制医疗费用为核心经营手段。  一旦建立上述分级诊疗体制,可以同时实现三个目标:首先,极大地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问题,因为社区首诊可以满足患者绝大多数诊疗需求,显然会极大地方便患者。其次,有效的分级诊疗体制可以显著降低医疗费用,降低医保资金压力,因为大部分医疗需求包括一些小手术能够在社区门诊机构解决完成,医疗费用自然低,前述北京地区的数据已经证明这一点,上海和深圳的调研数据也证明了这一点。再次,就是能够构建良好的医患关系,显著缓解医患矛盾。一是因为良好的就医环境和足够长的交流沟通时间以及明显低于目前三甲医院的就医费用本身就会改善医患关系,更根本的原因还在于,竞争性的社区门诊医生和签约居民形成的是长期关系,这非常有助于双方形成良好关系。从医生角度,没有良好关系无法长期留住客户,从而得不到稳定的收入;对患者来说,没有良好关系无法确定一个稳定的、了解自己健康状况和健康史的家庭医生。此外,按人头付费模式给予了全科医生强烈的控制费用激励,包括通过做好预防和健康管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激励,与此同时,竞争即社区居民对签约家庭医生的自由选择权又要求他在控费和保证服务质量从而获得较高患者满意度之间实现最佳平衡。  世界各国尤其是英国的实践表明,在社区首诊制下,医保按人头付费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门诊付费方式。按人头付费的基本原理或者说其激励机制是,在签约首诊的社区居民医保年度付费既定的情况下,社区医生医疗费用控制得越好,包括对签约居民的预防和健康管理工作做得越好,形成的结余就越多,医生的个人收入就越高。同理,医生服务做得越好,吸引到的签约居民越多,获得的人头费就越多,从而医生的个人收入就越高。显然,这一激励机制发挥作用至少需要两个前提条件,首先是社区医生要有收入分配自主权,通过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控制医疗成本及提高服务质量形成的结余收入能够落到医生个人手中;其次是社区医生要有用人自主权,能够通过优化人员配置来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同时控制运营成本。  社区医生拥有社区诊所的收入分配自主权和用人自主权,按照经济学的术语讲就是其拥有社区诊所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这事实上是要求医生拥有诊所的所有权。这一结论和现实相吻合,世界上成功的门诊机构组织模式是单个医生私人开办的私人诊所或者几个医生合伙开办的合伙制诊所。如前所述,英国的全科医生绝大多数就是私立、独立执业的签约医生。尽管是私营医疗机构,英国的全科医生不仅收入高,而且地位很重要。他们不仅为英国民众提供初级医疗保健服务,而且尤为重要的,由全科医生主导的转诊决定了英国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事实上,英国国民健康服务体系70%-80%的医疗预算由全科医生来负责配置。  以按人头付费为主要付费方式的全科医生社区首诊制,必须是竞争性的社区首诊制。其中的道理很清楚,按人头付费给了社区医生控制医疗服务成本的强烈激励,但是若其以降低医疗服务质量和数量来降低成本,就会损害签约居民的利益,并且最终因为社区居民的排斥而瓦解这一守门人制度。为防止出现这种局面,必须赋予社区居民自由选择签约诊所的权利,这意味着必须要有足够多的诊所供社区居民选择,同时也意味着社区诊所只能通过竞争来获得社区居民签约,这就使得诊所不能以降低医疗服务质量为手段来降低医疗成本。因此,在竞争性全科医生社区首诊制下,按人头付费给了社区医生降低医疗成本的足够激励,而竞争又使得社区医生必须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以获得更多的签约者,由此就形成了既保证质量又合理控制成本的门诊服务体系。  问题是,如果社区医疗机构以公立为主体,不可能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目前由公立主导的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已经清楚地证明这一点。首先,政府不可能在社区建立足够多从而能够形成充分竞争的公立社区医疗机构;其次,竞争必然意味着优胜劣汰,我们绝少见到也很难想象公立机构因为竞争失败而关门倒闭,由于政府天然存在的预算软约束特征,也因为公立机构倒闭带来的人员安置等麻烦问题,政府的自然做法是以禁止竞争来防止出现优胜劣汰,其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以及社区医疗机构的区域布局也自然消除了竞争的可能。没有竞争压力,也就没有了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医疗质量的动力,问题是,没有足以吸引社区居民的医疗质量,社区居民又怎么可能接受社区首诊制?  环顾世界各国,没有门诊医疗机构以公立为主体分级诊疗取得成功的案例。  具体的改革建议如下:  如前所述,我们应该尽快建立由自由执业的医生个体或者合伙开办的私营诊所为主体的社区门诊服务体系,以此建立竞争性的分级诊疗制度。从改革的可操作性考虑,立足于目前社区医疗机构公立占主导的现实,基层医疗服务体系走向竞争性社区(全科)医生守门人制度可以通过如下改革路径来进行:  首先,尽快修改《执业医师法》,取消对医生执业的限制,明确规定凡是有合法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生,可以自主开办个体或合伙制诊所,不需要卫生监管部门审批,只需备案即可。同时废止有关社区医疗机构设置的位置、规模和数量限制,让开业医生自主自由选择执业地点、执业方式和诊所规模,由此放开医生自由执业;其次,城职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尽快建立门诊统筹制度,为社区首诊按人头付费奠定基础,政府购买公卫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支出也要采取按人头付费模式。再次,鼓励包括二三级医院医生在内的医生以各种方式承包改制现有公立社区机构,使其成为优秀医生个体或合伙制执业的民营社区医疗机构。同时尽快取消政府对社区医疗机构的财政补贴包括人员工资,目前政府直接投入到社区医疗机构的财政资金尽快转为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贴,对社区医疗机构尽快转变为按注册服务人头付费制度。最后,改革基层医保定点机构集中在公立社区机构的局面,允许参保人自由选择任何一家诊所作为首诊机构,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的竞争,社区居民自由选择注册家庭医生,家庭医生按照注册人头获得医保支付和公卫补贴。由于每个城乡居民门诊医保人头费用是固定的,不会因为诊所的增加及选择范围的扩大而增加医保支出,因此医保管理部门不必担心增加定点门诊机构会导致医保费用支出增加。换句话说,将所有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诊所纳入医保定点,扩大了居民的选择范围,提高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进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但是并不提高医保资金支出。  只有通过以上改革建立了以医生独立执业诊所为主体的竞争性社区守门人制度,城乡居民看病难问题才能得以根本性解决,也才能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保障医保资金的合理利用,有效缓解城乡居民看病贵问题,也才能重建和谐有序的医患关系。  事实上,利用北京现有的数据我们可以说明,如果如上制度设计得当,财政和医保维持现有支出水平,根本不需要增加费用,社区全科医师年收入将超过30万元甚至超过50万元,如此高的透明化收入怎么可能吸引不到优秀的医生扎根社区长期做家庭医生?2012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有执业医师8804位,获得直接财政投入35.6亿元,平均每执业医师财政投入40.44万元,此外城职保和城居保门诊支出327.8亿元(新农合无法分离计算门诊支出),若社区门诊机构能够完成80%的门诊量,获得60%的医保门诊支出,则社区机构可以获得197亿元的城职保和城居保支付,若再纳入新农合门诊支付,这一数字肯定超过200亿元,平均每位执业医师超过224万元,换句话说,平均每位执业医师获得的财政直接投入加医保支付超过264万元,按照每个社区医生服务居民不超过1500人的发达国家标准计算,按照北京市户籍人口1297万人计算,8800位社区医生已经满足需要。换句话说,在现有的户籍人口数量下,北京的社区医生数量已经满足需要,如果他们能够像其他国家一样,完成所服务地区总诊疗人次的80%,平均每位社区执业医师获得的直接财政投入加医保支付可以达到264万元以上,扣除诊所运营成本包括其他医技人员用工成本,同时按照国际标准扣掉药品费用,每位社区执业医师年度个人纯收入不会低于50万元,即便按照服务于2069万常住人口需要1.4万社区执业医师计算,每位社区医生的年纯收入也不会低于30万元,这还没有考虑患者的自付费用。显然,30-50万元的年收入完全能够吸引到足够让社区居民放心签约首诊的优秀大夫进社区开办诊所。问题是,目前医保和财政事实上已经达到了如此高的支出水平,而北京市社区医生的阳光收入不过8万元,众多的公立社区医疗机构完成了不过20%左右的门诊量,其中大部分门诊服务还仅仅是卖药服务。问题出在哪里已经非常清楚,显然问题绝不在财政投入不足和医保补偿水平过低上,而在于医疗服务供给体制改革严重滞后。  一个更为保守的估算同样支持上述结论:目前北京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总支出中人员成本只占22%左右,而药品费用则占到50%以上,员工年人均收入7万元左右。如果将药品费用降低一半,同时把这部分费用用于增加医卫人员报酬,员工年均收入可以提高到15万元以上,考虑到全科医师和护士等医卫人员之间合理的工资差别,全科医师的年均收入完全可以超过20万元,显然如果社区全科医师能够把目前只占20%的门诊比例提高到60-80%从而获得大量的医保支付,上述30-50万元的年收入顺理成章。而我们将药品费用降低一半的说法绝非拍脑袋,众所周知国内公立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严重的过度用药现象,致使药费比重超过50%,欧美国家这个比重普遍低于20%,亚洲国家相对高一些,比如台湾和日本也不会超过25%,事实上,我们调研的自主定价的私人诊所大约380元左右的均次门诊费用中药费不过80元左右,还不到20%,所以上述“将药品费用降低一半”的算法有充分依据。  在上述改革中,要破除几个错误认识:  1. 公立主导下也能够建立分级诊疗体制,也能够实现社区首诊制。此认识错误原因前面已经详述。  2.可以通过建立公立医疗机构联合体的方式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这个认识的错误之处在于:首先,公有制占主体的前提下,根本不可能建……成真正意义上的医疗联合体。从建国至今中国体制改革的大趋势是分权,“分级管理、分灶吃饭”是公立主导体制下维持基本的激励和效率的必然选择。而在“分级管理、分灶吃饭”下,县区公立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由县区政府管理和财政补贴,怎么可能将其人财物交给三甲医院来管理和调配?若想做到这一点,首先需要裁撤县区卫生局或者将其改造为类似药监局的行业监管部门而不是今天这种公立医疗机构人财物的管控部门?其次,即便个别地区三甲医院、二级医院和社区中心能够通过经济纽带建立紧密型联合体,这个医联体也弊大于利。医联体主导方是三甲医院,三级医院主要由专科医生组成,专科医生的职业特征是技术至上和质量至上,其职业偏好是用最好的技术实现最好的质量。所以,三甲医院领导康复医院和社区,倾向于高技术高质量,自然高成本,而且缺乏宏观效率。这种从上而下的垂直一体化模式,很容易把社区机构变成病患抽水机。此外,医联体的寡头垄断地位,使其可以高技术高质量为诱饵挟患者以令医保,使其能够和医保索取更高的额度。简言之,医联体的寡头垄断地位事实上废除了医保机构对医疗机构的控费和引导职能。实际上,国际上有限的紧密型医联体实践表明:医联体有可能做到提高整个医联体内部的技术水平,但无助于控制医疗费用,甚至无助于提高医疗质量,实践表明会抬高医疗费用。文献资料表明,在患者满意度方面,以专科医生为主导的医联体低于以全科医师为主导的社区守门人制度。而在医疗费用方面,前者却高于后者。  3.可以通过限制医保补偿资格和补偿比例把患者留在基层的办法来强制形成分级诊疗体制,这种观点至少有两个错误:首先,这种做法对谈判能力强的患者比如离退休公务员和机关单位职工毫无约束力,支付能力强、谈判能力强的患者自费去三甲医院看门诊,或者要求去三甲医院看门诊同时医保报销,政府部门能强迫他们去社区吗?其次,认为只要把患者强留在基层,基层医生看的病人多了,也就经验丰富了,也就能够成为好大夫,这个认识完全错误,一来这种拿社区居民练手艺的设计会因社区居民的强烈排斥而完全行不通,二来优秀大夫是通过竞争带来的竞争压力和优胜劣汰逐渐形成的,没有优胜劣汰机制,一个天资不足者就是看一辈子病人也成不了好大夫,没有竞争压力,即便是一个高材生也未必有足够动力成为好大夫。  4.全科医生需要长期培养,只有培养了足够多的全科医生才能建立社区守门人制度。实际上,除英国外,美国、加拿大、日本、德国,以及香港和台湾地区,开办社区诊所的医生相当部分是医院出来的高年资医生,制度设计合理,目前二三级医院相当数量的医生完全可以、也愿意去社区开办诊所,这些优秀医生经过简单培训以及执业模式创新,都可以组成受社区居民认可的全科家庭医生团队。尽管这样的社区医生队伍还达不到英国全科医生队伍的标准,但是,毫无疑问,一定会大大优于目前的状况。此外,IT技术和相应商业模式的发展,已经使得建立覆盖全部社区居民的全科医生制度所需要的高水平全科医师数量大大下降,只要放开政府管制,这些新型的全科医师服务模式会很快在中国发展起来。事实上,国内一些地方已经初步探索出一些有效模式,目前最大的发展障碍是体制壁垒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的一系列政策约束。  【化解冲突】医患冲突恶化的根源及解决对策之四  --必须进行全面的医院改革  医院改革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公立医院改革和民营医院发展。其中的关键是民营医院的发展。  谈到公立医院改革,特别以改善医患关系为落脚点,有两点需要特别指出:  首先,在公立主导体制下,公立医院从管理层到普通医护均严重缺乏服务意识,更缺乏和患者良好沟通的能力和意愿。这种服务和沟通意愿及能力的严重缺乏完全是公立主导体制导致的,公立医院的上帝是政府主管部门,所以其院长和医生以让领导和政府主管部门满意为宗旨,否则他们就不能拿到足够的政府资源。长期的国医体制使得大部分医院管理者和医生已经不知道医疗不仅仅是技术,而且还是服务,已经忘记了“偶尔是治愈,常常是帮助,永远是安慰”的行医准则,今天中国公立医院大部分医护人员甚至拒绝接受医疗行业是服务行业这一国际通行准则。而民营医院在这个方面则明显好得多,他们的上帝是患者,所以他们就要以让患者满意为宗旨,否则他们就挣不来钱,这样的道理其实并不难理解。想一想改革开放之前国营餐饮饭店宾馆等服务行业恶劣的服务态度和完全不存在的沟通意识,以及改革开放以后这些服务行业的良好服务,再看看银行、电信、医院等公立主导行业至今没有根本改观的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非常清楚地告诉我们,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的缺乏,根源于公立主导以及与之伴随的行政垄断“惯坏”了这些公立机构的从业人员。  其次,绝大多数医院是公立医院,政府很难管好。不管是人才选拔和员工聘任(管理层和员工选拔及人事制度)、薪酬标准(收入分配制度),还是绩效考核,都缺乏可参照的标杆。信息不对称问题太严重,政府管理任务太繁重。现在我们已经很清楚,参照公务员及教师来管理医生,按照和公务员及教师相似的薪酬标准和薪酬制度来制定医生的薪酬标准和薪酬制度,完全不符合医疗行业特征。而且公立主导体制只能实施论资排辈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制度,这种制度对于公务员和教师大致可行,但完全不适合医生这个职业的特征。为了办好公立医院,应该大大精简公立医院数量。必须建立一个民营医院占主体、竞争充分的医院服务供给格局,台湾地区过去四十多年的医改和医疗服务体系变革路径应该成为我们最好的借鉴。  台湾在建立全民健保(医保)过程中,医保覆盖比例与公立医院病床市场份额呈现明显的反方向发展趋势。1950年代,台湾只有公务员医保,台湾公立医院病床占有率高达九成,此后医保覆盖面逐渐扩大,1980年公立医院病床占有率下降至46%。1995年台湾正式建立全民健保体制,到2010年,公立医院病床比重下降到34%,而医院数量比重则下降到16%。2010年公立医院健保申报金额市场占有率则仅剩31%,而民营医院则高达69%。通过建立全民医保体制,台湾以发展社会保险来替代兴办公立医院,使台湾医疗体制逐渐从此前的“政府兴办医疗机构直接提供服务”模式,转向了“政府筹资补需方、民营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模式。在该模式下,台湾的医疗服务质量、宏微观医疗绩效以及患者满意度,均居世界前列, 一个人均收入超过两万美元的发达地区,医疗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只有6.7%,台湾民众医疗费用自费比率不到11%。英国《经济学家》杂志在评估《世界健康排行榜》时,综合各项指标将台湾列为全球第二名,仅次于瑞典。  此外,台湾的这种“政府筹资补需方,私人提供医疗服务”模式,还显著减轻了政府负担。1998年台湾政府财政投入占医疗卫生总费用比重仅为24.6%,远低于同一时间英国的73.7%及加拿大的68.7%。2010年,台湾这一比例是24.3%。  台湾全民健保制度的巨大成功揭示了一个并不复杂的道理:完善的医疗保障体制有赖于一个以民营为主体、以市场化为主导的医疗服务体系。  大陆的医改路径和台湾颇为相似。早在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明确我们要建立的医疗保障模式是和市场经济体制最为契合的全民医疗保险模式,在这个模式下,台湾的成功已经充分证明,“政府筹资建全民医保,民营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模式是最优的模式。而建立以民营医院为主体、竞争充分的医院服务市场,意味着一方面要完全放开社会资本进入,另一方面应该鼓励大部分公立医院重组改制。这和2009年以来确定的医改方向,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经济社会改革方向完全契合。  【化解冲突】医患冲突恶化的根源及解决对策之五  --放开医生自由执业是关键突破口  在供方体制方面,首要的任务是建立以民营为主体、竞争充分的医疗服务供给市场,这意味着一个以医生自由执业为基础的高度市场化的医生人力资源市场同时形成。这样的市场机制所形成的收费标准、薪酬水平和绩效水平,为政府管理公立医院,包括制定公立医院员工的工资标准,确定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标准和与之配套的财政补偿标准,树立了一个容易获得且非常清晰的标杆,这极大地缓解了政府管理公立医院所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公立医疗机构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减轻了政府的管理负担,也会根本性地改变公立医院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根本性重建和谐有序的医患关系。  放开社会资本办医是中央的既定政策。目前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因素依次为:(1)民营医院很难招聘到年富力强的优秀医生,和其他行业一个很大的不同是,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是优秀医生团队。目前,35-60岁的医生尽管对公立医院的体制束缚积怨很大,但由于社会保障和职称等方面的原因,虽然公立医院医生的透明化收入很低,但是其以红包和回扣为主要部分的实际收入要明显高于这个透明收入,民营医院的透明化高薪缺乏足够的吸引力。而国有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工资又高于民营医院医生退休金。加之离开公立医院很难晋升职称,从而也就丧失了依附于职称的各种待遇和社会地位。这使得公立医院医生不愿意离开公立医院去民营医院工作;(2)政府对非营利性医院理由似是而非的偏好。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民营医院的确多数是非营利性医院,但这是自然发展的结果,政府不应该好高骛远、拔苗助长,甚至逼良为娼。非营利机构的发展和扩大,对社会规范和法治环境的要求很高,中国缺乏非营利机构发展传统,目前也不具备相应的法治环境。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政府在医保定点方面不应纠缠于民营医院是否是非营利医院,而是应以质量和费用水平为选择依据,医疗机构是否营利无关紧要。一家营利性医院如果医疗质量并不弱于、医疗费用亦不高于非营利性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对患者和医保有何不可?(3)医疗服务和药品定价制约,现行政策规定要成为医保定点医院,必须执行现行医疗服务和药品政府定价。在医保支付方式主要还是按项目付费条件下,医保部门这是从便于管理角度设定的政策,但该政策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众所周知,正是现行扭曲的医疗服务和药品定价导致了公立医院普遍存在的以药养医现象,实在不应该迫使民营医院也这样做,可行的办法是医保部门应该对医疗机构探索新型的医保付费方式。  公立医院改革的成功也要以民营医院的充分发展为前提。就目前而言,公立医疗体系内部的改革阻力很大。相反,只有当民营医院达到一定市场规模,才会对公立医院形成很大的竞争压力,公立医院才会有改革的压力,以及改革的标杆。  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甚至整个医改的突破口是放开医生自由执业,医生自由执业首先为优秀大夫进社区开诊所提供了条件,社区首诊制才有可能形成。其次,如此民营医院才能获得优秀医生。在医生拥有自由执业权的情况下,如果公立医院不能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透明化收入分配制度,优秀医生就会大量流失。因此,放开医生自由执业会倒逼公立医院改革用人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最后,医生成为自由执业者以后,医生声誉机制才能更有效地建立起来。  如前所述,推动医生自由执业,首要任务是尽快修改《执业医师法》,废止其中阻碍医生自由执业的规定。其次是尽快借鉴宿迁、洛阳、温州等医改先行先试地区的成功经验,通过虚化国有事业编制的做法逐步取消该制度,考虑到本届政府必须开始启动公务员、国有事业单位和企业三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工作,走向由政府负责的基本养老保险不分就业单位和性质统一公平的制度,因此,逐步弱化并尽快取消国有事业编制制度势在必行。所以医疗行业推行这一改革和中央确定的整个社会经济改革路径完全一致。  为保障现有事业编制人员退休待遇不下降,从而使得改革能够得以实施,可以借鉴国企改革的经验,老人老办法,退休医生维持现有退休待遇不下降,全部转入社保,不再由原单位负责;中人中办法,现在职有事业编制身份的保留编制身份;新人新办法,改革以后,公立医院采取全员劳动合同制,不再有事业单位编制一说,新进入的医务人员和医院在双方自由选择的基础上自主签订劳动合同。  由此产生的改革成本,主要是补足养老金缴费的成本,应该通过转让公立医院国有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财政兜底两个途径来承担。从公立医院改革启动之时起,不再有国有事业编制身份制度,此后公立医院新招聘的医务人员全部变成合同制职工,政府负责的基础养老金实施和现有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的筹资标准和制度,从而也享受同样的保障水平。基础养老金之上的养老金通过鼓励医院发展职业年金、以及鼓励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做法来实现,这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做法,也是世界银行和OECD组织建议中国实施的养老保障制度。  再次,放开并鼓励公立医院进行民营化改制,公立医院领导层及其员工可以自主选择维持公立医院身份、改制为民营非营利性医院或改制为民营营利性医院,选择民营化改制的,改制过程要公开透明,保证各利益相关方充分表达其利益诉求,保障各方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在这个方面,2002年以来中央政府及各部委发布的有关国有企业及其附属企业医院的相关改制文件已经有非常成熟可行的操作规则,宿迁、洛阳、昆明等先行先试地区也已经积累了非常成熟的成功经验,推荐全国各地参考执行,完全能够做到国有资产不流失,职工权益得保障,重组改制稳步推进,社会和谐稳定。选择维持公立医院身份的,积极推进法人化改革。可以学习香港公立医院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并最终形成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同步推行医保经办体制改革和医保付费机制改革,最终实现通过医保筹资水平、医保经办机制和医保付费模式来引导医疗资源的宏观配置和微观行为及绩效的国际通行制度。  通过以上改革,(1)力争在2020年前取消医生国有事业编制身份,使医生获得和律师、会计师一样的自由执业者身份,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2)力争到2020年,由政府控股的公立医院病床数占全社会总病床数的比重降到40%以下,非营利社团法人医院、混合所有制医院和营利性私立医院病床数占比超过60%。  【化解冲突】医患冲突恶化的根源及解决对策之六  --配套改革  尽快实现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和匹配医疗体制为目标的改革,加快重建和谐有序医患关系的步伐,还需配套以下改革:  首先,坚定推行管办分开改革;与“公立主导加行政垄断”实为一体的就是管办不分体制下卫生行政部门歧视和打压社会资本办的医疗机构,以及对公立医院重组改制和放开医生自由执业的排斥。没有客观中立的政府监管机构和监管体制,也就无法形成客观、中立、有效、专业化的监管机制。“管办不分”是中国医改的主要障碍,是公立医疗机构垄断医疗服务市场的根源。目前,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医疗行业监管者,同时又是公立医疗机构的人财物管理者,根本不能客观中立地行使其监管职能、维护公平竞争,实际情况总是一味偏袒公立医疗机构,有意无意为对社会资本进入医疗行业设置有形无形的行政壁垒,为公立医疗机构谋取了行政垄断地位。致使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多年,中央政府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行业”政策也已二十多年,公立医疗机构依然一统天下,民营医疗机构少得可怜、弱得可怜。  事实最能说明管办不分导致的这种社会资本和医生自己举办医疗机构的壁垒有多高。我们在调研中,接触到数位有合法执业资格证书的医生,其中两位甚至是从公立医院退休的当地知名医生,长达数年无法获得诊所开办执照,其中一位历时八年而不得。目前,根据我们调研得到的可靠数据,广州地区和北京地区转让一个私人诊所执照价格在150万元左右,一纸牌照价格可达150万元,进入壁垒之高可想而知。而事实上,借助这样的牌照实际上执业行医者甚至并没有合法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这说明这种准入管制并未起到提高执业安全的管制初衷。  其次,改革现有医院协会、医师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和专业技术团体,大力发展社会性患者权益维护组织。使行业协会和职业协会成为有效的行业自律和合法权益维护组织,主要依靠市场竞争通过优胜劣汰来规范这些组织。同时政府通过透明规范的法律程序来科学监管这些第三方组织。现代国家共同的成熟经验是,主要以第三方社会组织和民间自治的方式维护社会和谐包括医患关系的和谐,中国的发展不可能背离这一普遍规律。
  • 106112
    14:07
        前卫生部部长陈竺最早将医改这个庞大工程的目标概括为“两性回归”—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回归和医护人员积极性的回归。最近两会期间,钟南山院士也提出医院的公益性与医生积极性,这与我对医改所认识的是一致的。为什么会有钟南山院士认为“医改开展5年来,没有取得明显的突破,某些方面甚至更差。”为何大多数民众没有感觉医改带来的红利而是进入困境的感觉呢?我认为就是医改的“三个回归”没有很多地落实: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回归、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回归、尊重生命的理念回归。这“三个回归”相互关联,互相制约。只要落实这“三个回归”,医改就会成功。    在“三个回归”中,尊重生命的理念回归是主线。尤其是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应时刻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作为制定政策的准则,切不可以用抓经济的思维去指导医改。政策的伦理性越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就越强,支付制度的确定就会以尊重生命为根本,医生的劳动价值就会被尊重。大家都知道“以药补医”既扭曲了医护人员的执业行为,使医护人员的尊严受损,也加重了医患关系的恶化。但是,大家还没有深刻领会“薄利多销”也是一剂迷魂药,它使得医院和医生在极大的精神压力和严重的体力消耗下“忘我”地劳动,通过“过度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去“创收”,去建设医院,去维护表面上很风光的“高收入”。   事实上,中国每千人拥有的医生数和护士数远远低于很多国家,而我们医护人员所承担的病床数远远大于很多国家。至于收入呢?以美国为代表的大多数国家,医生是整个社会最受尊重和最有成就感和尊严的群体。他们的高薪,并没有受到社会的诟病与嫉妒,相反得到尊重。全科医生的培养都是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医院共同培养,这些准医生从事临床实习时就已经与医生的收入相差不多,使他们还没有正式进入医生行列就有一种自豪感和责任感,他们不会试图通过“最快的时间”去弥补自己的前期“投入”。  医生的服务价格改革各省做了一些改革,但是依然不很理想。上海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已经是“进步”很大了。我们看一下其大抢救的收费就知道医生的价值几许。大抢救的服务内容包括:成立专门抢救班子,主管医生不离开现场,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抢救涉及两科以上时及时组织院内外会诊,专人护理,配合抢救。而这样的大抢救一天的医疗服务价格只有72元,尊重生命的价值体现在哪里?  我们也看看台湾医生是符合高收入的。台湾医生收入主要由门诊费、检查费、手术费构成,其中手术费是“大头”。家庭医学科由于诊治的大多是慢性病患者,手术较少,因而收入远不如外科等科别的医生。在高收入的保障下,台湾医院基本没有“以药养医”现象。台湾医生的高收入是由“全民健保”来买单,因此也不会造成患者负担增加。  对比之下在大陆,正如钟南山院士所指出的,医生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患者收费。这种现象不应该是医院和医生的错,正是政策伦理缺陷所造成的。公立医院在公益性上一直以来得不到改善,主要是政府把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统统放到市场。医院为了发展,竞相购买大型和先进设备来“印钞”。在市场上,没有设备不可能竞争,不可能赢得市场。我始终是这样认为,医院与医生是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和人,本身不可能体现公益性,只有通过政府与慈善组织的“购买”服务才能体现公益性。  对于民众来讲,尊重生命价值的理念表现的更加直接了。首先如何提高科学素养,认识生命的规律,认识疾病的形成、发展与归结,生命在自己手中;其次平时的健康素养从点滴开始,在有病的时候,正确理解医学的局限性和医生的无奈。  那么医改如何使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回归、医生的劳动价值回归、尊重生命价值回归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政府要明确自己为什么要办医院,如何担负政府应有的责任,而不是一甩了之。  2.政府勇于承担培养全科医生的责任,不使他们“茹苦含辛”,而让他们树立社会责任感与正确的伦理道德观。如果医院一开始就将他们当作廉价劳动力,其尊严会受到严重损伤。  3.加强县级医院的服务能力建设,建立良好的有效全科医生用人制度,加大其对人才的吸引力。  4.确立大型医院与教学医院的责任与任务,这些任务的完成是通过政府的投入来实现的,而不是通过自负盈亏来解决。应明确规定:大型医院和教学医院的责任是治疗疑难急危重症和承担教学与科研任务,而不是盲目的扩张病床与门诊规模。  5.改革僵化的职称晋升制度和用人制度,真正实现岗位管理和按项目拨款,将医生从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变终身雇用为合同和契约性管理,加强科研型和临床型人才建设,变全职的用人制度为全职、兼职兼有。  6.积极推动完全的医生多点执业,允许大医院的医生到社区和小医院开设门诊。  7.改革支付制度。参考美国的做法,将单病种付费与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类(DRGs)付费相结合,将医院服务费与医生服务费分开支付。  8.建立医生评鉴体系,使医生的行为得到专业的约束行业自治和专业自律。这项工作完全可以由行业协会和学会来负责。  综上所述,就是将医改新方案中“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完善医院补偿机制”落地。目前,上述“三个回归”尚没有一个地方政府很好地完成。
  • 106106
    11:07
    我定居新西兰十多年了,免不了这病那病的,但在这里治病,与中国有不同的规矩,我初到时感到奇怪,可时间一长就欣然认可了。穷人与富人治病有区别这里治病,对穷人与富人有不同的规矩,即使是同一家庭的成员,也分成穷人与富人区别对待。一到新西兰,我女儿就帮我和老伴申请了社区服务卡,在这里,国民和有永久居留权的侨民,凡无工作或收入低生活困难者,都可以申领到这个卡。我和老伴没有收入,很快就领到了这个卡。我们华人戏称此卡为“穷人卡”。有了这个卡,到任何诊所看病,挂号费减半,每种药不论价格多高,只收一至三新元(一新元约合人民币6元左右)。我老伴身患糖尿病,每次开药都在100新元以上,每种药只收一至三新元。而我们的女儿和女婿,因为有工作,有中等水平的收入,不在穷人之列,他俩看病,挂号费30新元,医疗费全额付款。只有在私人诊所治不了的病,由诊所推荐到公立医院就医,在那里才不分穷人、富人,不论有无社区服务卡,一律免费。公立医院只负责急诊或重病的医治新西兰无论城镇还是乡村社区,都有私人诊所,这些诊所都是经主管部门考核批准的,并领取政府的津贴。周围居民有个小伤、小病或一般慢性病,都到这里就医,十分方便。而公立医院是不收治这类病人的。公立医院只负责医治急诊,如车祸、突发性疾病和大病、重病。另外,经诊所医治无效并推荐转院的病人,公立医院才予以收治。公立医院职责范围内的病人,一经收治医药费全免。新西兰国民和有永久居留权的侨民,都可享受这种优惠。刚到新西兰那年,我的尿道结石病突然发作,女儿驾车把我送到市中心的特克甫那医院住了两天,病好出院,不仅什么费也没花,而且医院还免费提供吃喝。这里的人开玩笑说:犯小病不如犯大病,犯小病自己要花钱,犯大病不花钱。这里还有一个怪规矩,诊所看病只开处方不供药,公立医院也只对住院病人供药,门诊除急病、重病急需救治外,对一般病人只给一纸处方和验血、拍片等检测结果单,让病人带回诊所参考医治。到哪里取药呢?新西兰城乡社区都有经政府批准的药房,患者凭诊所和医院医生的处方买药。如果没有医生的处方,到任何药房都买不到药,即使是治头痛脑热的成品药也不例外。我的一位朋友患感冒浑身难受,慌忙赶到药房买药,看到药架上摆着各类感冒药,可药店不见处方就是不卖,他气不打一处来,没办法只有跑到诊所挂号、开处方。他收入不菲,不是穷人之列,挂号费30新元,而感冒药只花了5新元。当地国民和侨民应享受的药费减免部分,由政府向药房补付。牙病不算病,治牙属于美容性质中国有句笑话,说“牙痛不算病,痛起来真要命”。没想到这句笑话在新西兰却成了现实。前面讲过,这里穷人小病收费极少,大病可到公立医院不分穷人、富人一律免费。但是唯独对医治牙病另眼看待,治牙要全额收费,而且费用高昂。因为社会上普遍认为,牙病不算病,治牙属于美容性质。我有一次牙痛,仅一颗牙做根管治疗,花了1200新元(合人民币约7000元),这要在中国最多也只花二三百元。我女儿需要植牙,在新西兰植了一颗,竟花了5000新元(合人民币约3万元),以后回武汉市植了第二颗,只花了5000元人民币。因此,许多华人如果需要植牙或者医治比较复杂的牙病,大都搭飞机回国治疗。回国的旅费加治疗费,比起在新西兰的治疗费用还要便宜许多。 原文标题:新西兰治病规矩多 公立医院只负责急诊或重病
  • 106104
    10:40
    全国政协委员、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昨天小组讨论“两高”报告时,就我国的器官移植司法建设提出建议,司法机构应和地方卫生部门建立联系,让死囚自愿捐献的器官进入电脑分配体系,贯彻严禁医院私自获取器官的规定。另外,自愿捐献器官的死囚家属同样应该享受到人道主义救助。器官移植进入新阶段黄洁夫说,中国的器官移植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将走上摆脱所谓“依赖死囚器官”的阶段,逐渐形成公民自愿捐献的体系。从去年我国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截至3月2日,全国累计完成器官捐献1570例,约5000例病人从公民自愿捐献中受惠。北京、广州、浙江等地的38家医院自发停止使用传统意义上的“死囚器官”。黄洁夫说,死囚器官捐献,必须得到本人或者家人的同意书。目前在政策上没有障碍,关键是操作,执行起来有漏洞,要确保死囚或家人一定要有书面签字的同意书。让器官获取变得更透明黄洁夫指出,按照卫计委去年8月的规定,严禁医院私自获取器官,包括到地方司法部门获得器官,必须进入到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的官方系统获取。死囚自愿捐献器官的管理应该由官方做这件事,因为目前中国的民间组织尚不成熟,希望司法部门和地方卫生部门建立联系,按照司法渠道进入到器官获取体系,实行电脑分配。黄洁夫表示,全国的器官移植界已形成了高度共识。器官捐献是很复杂的程序,有很多医学技术成分,而获取器官的医院承诺,获取器官的医院不会直接使用器官,而是把器官放到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进行分配,没有了中间的利益之争,让器官获取变成公开、公正、透明。黄洁夫还建议,让捐献器官的死囚家属同样享受我国关于器官捐献者的人道主义救助,我国自愿捐献器官的公民亲属在医疗、教育等方面是享受救助的,而死囚虽然犯了罪,但最后做了件好事,这样的善举要得到认可,进入到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的体系中。原文标题:死囚捐器官 家属应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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