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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0
    1996年—2006年创伤骨科发展史    1997年刘德全任创伤骨科支部书记。1998年底王满宜任科主任,2000年贺良、吴新宝、贡小英任副主任。王素珍、赵阳立、窦仪宁、张玉芹任护士长。床位数159张。1996年急诊楼地下室从疗养和等床性质的周转病房改为创伤骨科30张床,1999年1月开始收治膝关节镜手术病人,高波、冯华医生开始专门从事膝关节镜专业,当时关节镜病床数4张。2001年9月搬入南地地下室病房,膝关节镜及肩关节镜病床数增为20张。    2000年王满宜任中华医学会骨科创伤组副组长。2002年王满宜任AO国际理事会理事。创伤骨科为培养青年人才,研究生迅速增加。已毕业的研究生有硕士:吴新宝、张伯松、王雪松、王军强、毛玉江、朱以明、鲁谊、滕星、刘俊、苏勇刚、张辉、张建、汤文杰、周力、王陶、栗景阳。博士:姜春岩、杨胜松、李莹。在职硕士研究生:王金辉、龚晓峰、曹奇勇、刘俊、吴宏华、武勇、李庭、公茂琪、刘兴华、黄强。在职博士研究生:朱仕文、张伯松、苏永刚、毛玉江、高志强。 统招博士研究生:周力、鲁谊、腾星。七年制硕士转博研究生:杨明辉、李绍良。    2002年刘亚波、吴新宝、黄雷译著《骨科运动医学的最新观点与争论》北医大出版社出版。荣国威等主审、王满宜等主译《骨折内固定的AO治疗原理》一书2003年由华夏出版社出版。2004年与小儿骨科、脊柱科等科室合作,荣国威、王承武主编《骨折》一书,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2005年蒋协远主任主编了“骨科临床疗效评价标准”一书。王满宜组织翻译《骨科进展》一书,目前已完稿,将在2006年初发行。    1998年王满宜等“Maissoneuve骨折治疗及基础研究”获北京市科技成果三等奖。2002年张贵林等“超薄钢片治疗前臂交叉愈合”荣获北京市科技成果三等奖。2003年贡小英等“桡骨远端不稳定骨折的临床研究和前臂牵引台的研制”获北京市科技成果三等奖,获中华科技二等奖。2003年危杰等“股骨颈骨折中空钉治疗的长期随诊”获北京市科技成果三等奖。2004年吴新宝等“髋臼骨折基础及临床研究”获北京市科学技术二等奖,获中华医学三等奖。2003年“骨科框架导航技术的临床应用”获国家科技部863计划课题组长单位;    2004年通过国家863科技成果技术鉴定。目前重点科研项目:    “计算机辅助框架导航在骨科手术中的应用”国家863重大课题。“计算机辅助微创手术在创伤骨科中的应用”首都发展基金。“运动损伤的临床诊断及治疗”国家“十五”攻关项目。总科研经费达到250万。 参与社会救援:    2000年蒋协远赴石家庄参加爆炸案抢救。2003年春天参与抗“SARS”斗争,我科派去19人参加一线工作,医生2人,护士17人。完成了我院住402医院抗“SARS”战役,创伤骨科无一人感染,并全部投入一线工作。刘德全、刘亚波参加乌鲁木齐爆炸伤重大抢救。2003年春节期间 张力丹参加“密云彩虹桥踩踏事件”抢救工作。2004年吴新宝、贺良参加“大鞍山矿难事件”抢救工作。2004年“京民大厦失火事件”,骨科参加抢救人员共计37人。2002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医疗队派出王岩、陈亚芬。2003年派出王文庆同志援疆3年。2004年派出谢明同志援非2年。人事调动:    2001年6月创伤骨科5为护士长参加院内第一届护士长竞聘。王素珍、张玉芹、高琳、张菁竞聘为6、7、8、创棕护士长。    2003年,张玉芹调创伤急诊担任科护士长,彭贵凌任创七护士长。2004年王素珍任创伤科科护士长。    2004年贺良任副院长。2004年蒋协远任院长助理。    2004年成立特需病房,调出医生:张贵林、张波、李楠去脊柱科。调出护士:陈亚芬、徐红、芮炎、冉昱、杨京春、王涛。    2005年9月21日医院运动创伤中心成立,关节镜及肩关节组从创伤骨科分出。冯华、耿向苏、姜春岩、洪雷、王雪松、朱以明、张辉加入运动创伤科王满宜兼科主任,冯华任副主任主持具体工作。综合病房所有护士转为运动损伤科成员。    2005年王满宜任中华创伤骨科杂志副总编辑及北京工作部主任,并任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创伤学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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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1
    近年来,医患纠纷备受瞩目。在中国古代,同样存在医患关系不和谐的现象,因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在史籍中多有记载。那么,中国古代是如何处理医患纠纷的?古代医生的自我保护招数“病有六不治”《史记·扁鹊列传》记载:“骄恣不论于理”不治生老病死是一种自然规律,因而医患关系古已有之。古代医生同样强调医德的重要性,对待患者讲究一个“仁”。古人认为,“医乃仁术”,“仁术”要求医生重视每一位病人的生命;更进一步说,叫“仁者爱人”,这既是古代医生对患者应有的态度,也是一种职业操守。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光有职业道德并不能减少医患纠纷,还得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过硬的医术,好的医术是减少医患纠纷的最根本措施。古人看病有一个观点,叫“医不三世,不服其药”,此说最早见于《礼记·曲礼》,其意思就是强调临床经验对医生的重要。但是即便医术再高明,职业修养再高,也不可能完全杜绝医疗风险,难免出现医患纠纷。为了尽量减少麻烦,古代医生十分注重自我保护,在行医时会“挑病人”,拒绝治不好、不好治的患者。先秦时期神医扁鹊提出的“六不治”观点,其实就是避免医患纠纷、自我保护的手段。《史记·扁鹊列传》记载,扁鹊认为“病有六不治”,即6种人不接诊,第一种人就是“骄恣不论于理”。这种病人傲慢放纵,不讲道理,最有可能成为“医闹”。“预后”,则是古代医生自我保护的又一手段。所谓预后,就是研究患者病情的发展,提前告知意外。说白了,预后就是“打预防针”,这不是推卸责任,而是让病人及其家属有心理准备,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医患纠纷。古代这一行医行规也影响到现代医疗制度,现代医院通行的下“病危通知书”、签“手术同意书”的做法,就是沿袭了古代“预后”的行规。“红包”是古代医生的主要收入《大唐新语》记载:武则天“躬负缯宝以遗之”医生收受“红包”如今广受诟病,这也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古代,医生收“红包”则很正常。“红包”即酬金,并不违法,如果收不到“红包”,倒极有可能是庸医。“红包”是古代医生主要收入之一,给医生送“红包”也是古代患者求医的传统,即便皇家也不例外。当年唐高宗李治“苦风眩头重,目不能视”,请来不少名师,用了不少绝招,都治不好。后来御医秦鸣鹤大胆采用“放血疗法”,一针下去,疗效立见。起初武则天是强烈反对“放血”的,见到奇效后,武则天亲自给秦鸣鹤送了大红包,即《大唐新语·谀佞》中记载的“躬负缯宝以遗之”。古代看病流行送“红包”,医生则习惯收“红包”,宫廷民间都一样。明初杭州有个医生叫陶华,《杭州府志》记载,陶华“治伤寒,一服而愈,神效莫测,名动一时”。但是,想请他看病没有大红包是请不动的,“非重赂,莫能致”。在古代,医生多在家接诊或出诊。看病没有“统一价格表”,也不会明码标价,但有“潜规则”:往往依患者的社会地位、贫富和医生名气来决定诊费的高低和“红包”的大小,对有钱的病人可以多收点,穷人则少收点,甚至免费。因为医术高低、名气大小决定“红包”的多少,所以古代医生多会在业务上认真钻研,以赢得病人的青睐。古代也有“药铺医人乱索钱”现象孙思邈在《大医精诚》中强调:医生不得“专心经略财物”不把钱财看得太重,是古代医生的“职业道德”要求。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第一卷《大医精诚》篇中即强调,“医人不得恃己所长,专心经略财物”。然而,并不是所有医生都能做到“谋道不谋利”。唐朝一些医生即颇看重钱,时诗人张籍在《赠任道人》诗中称:“长安多病无生计,药铺医人乱索钱”;另一唐代诗人、农学家陆龟蒙在《自怜赋》中也称:“余抱病三年于衡泌之下,医甚庸而气益盛,药非良而价倍高。”宋代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医生重利现象持续抬头。宋方勺《泊宅编》称,“今之医者,急于声利”。有一个叫王居安的秀才,患痔疮多年,听说浙江萧山有一医生擅治痔疮,没有财力请他到家诊治,自己乘船到钱塘(今杭州),再差人请他来。此医生为秀才洗肠,“但放下大肠了,方议报谢之物”。病人为了保命,只好拿出所有盘缠当酬金,不然医生就不给他继续治疗。更有甚者,钱不到不用药,见死不救。《清朝野史大观·清代述异》“解砒毒方”条,有一个叫蒋紫垣的清代医生,有解砒毒秘方,但找他看病解毒他必要高价,如果不满足他,“则坐视其死不救。”医生眼里只有钱而无患者,用孙思邈的话来说,“意在财物,不本性命。”在这样的行医初衷下,医患关系自然就变得紧张。古代医患纠纷的产生有诸多原因《东坡杂记》记载:“士大夫多秘所患以验医能否”与现代一样,古代医患纠纷的产生也与患者对医生的不信任有一定关系。古代不少病人就诊时,为了“考验”医生的医术,有意不将真实病情说出来。宋代文学家苏东坡曾谈到当时病人对医生的不信任情况:“士大夫多秘所患,以验医能否,使索病于冥漠之中。”苏东坡所说的“秘所患”,以“验医能否”现象,在明清时期更为严重。清周亮工在其《书影》一书中曾批评这种现象:“不以病试医……不告医者以得病之由,令其暗中摸索,取死之道也。”医患纠纷的产生原因很多,除了医生业务水平良莠不齐、患者对医生不相信,医生不负责任是古代医患关系紧张的又一原因。清陆以湉《冷庐医话》记载的一则医患纠纷相当典型:苏州医生曹某,在当地名气不小,相应的,“声价自高,贫家延请每不至”。当地一位有名望的老先生尚未出嫁的女儿生病,派仆人请来曹某诊断。仆人素来讨厌姓曹的医生,于是欺骗曹某说,该女已嫁人,如今怀孕好几个月了。曹某到病人床前,隔着帷幕诊断,号脉后随口胡说该女已有身孕。老先生十分惊讶,怀疑是误断,次日又请曹某来,老先生让儿子伪装成女儿,曹某看后还是说“怀孕了”。这时候。老先生的儿子拉开帷幕说:“我男也而有孕乎?诬我犹可,诬我妹不可恕也!”结果,曹某被狂揍了一顿不说,还被灌了粪水,真可谓“满嘴喷粪”。曹某“跪泣求免”,仍被剃光了胡子,最后脸上被用粉笔画了一通,才被放走。曹某声望立马没了,也没人找他看病了。唐宋开始流行依法处理医患纠纷《大明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责令别医辨验”古代很多医患纠纷大多是“私了”,唐宋开始流行通过法律来处理医患纠纷。唐朝十分重视药事管理,为了保证用药安全,颁布了中国第一部药典《唐新修本草》。《唐律》上有处理医疗事故的专门条文,《杂律》“医合药不如方”条规定:“诸医为人合药及题疏、针刺,误不如本方,杀人者,徒二年半。”“其故不如本方,杀伤人者,以故杀伤论;虽不伤人,杖六十。”疏议中还特别重申,即便“于人无伤,犹杖六十”。或许是医患纠纷增多之故,元朝有关处理医患纠纷的诏令也随之增多,《通制条格》单列“医药”卷,元律不仅严惩“假医”,还对官办医疗机构惠民局在“医疗救助”方面做出了规定,解决医生没有钱不看病的问题。大德三年(公元1299年)正月,元成宗下诏,要求“各路置惠民药局,择良医主之,庶使贫乏病疾之人不致失所”。明朝在处理医患纠纷时,已出现了第三方仲裁、鉴定。《大明律·刑律·人命》中“庸医杀伤人”条:“凡庸医为人用药针刺,误不依本方,因而致死者,责令别医辨验药饵穴道,如无故害之情者,以过失杀人论。不许行医。若故违本方,诈疗疾病,而取财物者,计赃,准窃盗论。因而致死,及因事故,用药杀人者,斩。”也就是说,出现严重的医疗事故,医生要被砍头。《大明律》在处理医患纠纷时亮点不少,如违规的医生“不许行医”,此即现代所谓吊销行医资格证;处理事故时,“责令别医辨验”,这“别医”就是其他医生,相当于现代医疗事故的第三方鉴定。明朝的法规在实际医患纠纷中,有很强的操作性。明代颜俊彦《盟水斋存牍》一书中记录了不少明朝司法案例,其中“庸医刘期兴,杖”一例,就是一起典型的医疗事故。时人何运昌请来医生刘期兴给弟弟何洪看病,结果刘期兴把何洪看死了,双方闹进了官府。最后按察司判决:“刘期兴非折肱,反行妄告,依拟杖发,不许行医,库收缴。”
  • 107629
    09:47
      这条微博已有几千转发和评论及超过150万人次阅读,说明大家对这个问题很关注,转发和评论中除了医生外,律师、教师和工程师也不少,大家普遍认为职称与自己的专业水平无关,律师由于已经市场化,不管高级律师还是普通律师,能打赢官司就是好律师,所以他们对职称相对超脱,不少有名律师都非高级律师,但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则虽然心中不满,怨气冲天,在现实面前不得不低头,因为职称与他们的待遇和名誉捆绑在一起。  我是医生,就以医生为例说明职称的危害吧,以取得执业证的医生来说,分为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四个档次,住院医生是大学或研究生毕业后通过执业医师考试即可获得,主治医师多数是住院医师经过三年以上执业医师培训后,通过主治医师考试并在合法期刊发表2篇以上专业论文才能聘任;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除了类似要求外还要有省厅级以上立项的科研课题,发表论文更多,档次更高  大家诟病的主要是科研和论文,由于科研和论文是晋升的必备条件,需求大就有权力寻租的空间,近十年来几乎没有不花钱就能获得课题立项和资助的科研,省市主管科研的领导相继落马也从侧面证明这个问题的严重性。由于不是自己工作中碰到问题从而进行研究而是为了研究而研究,导致研究的盲目性和功利性,修改数据夸大阳性结果十分常见,最后研究出来的成果没有任何价值,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而且毒化社会风气。论文发表也类似,由于是刚性需求,花钱买版面和另外给好处发表论文是常态,每年到晋升季节经常会收到是否要发表论文的电话和邮件,发表1篇论文几千到上万元,论文质量和真实性已经不重要,这种论文对实际工作没有任何指导价值,除了作者和编者看过,几乎没有别人看,就是这样的科研和论文却成了晋升的前提条件,既浪费医生的精力去从事没有价值的活动,又培养一批靠科研论文发财的寄生虫。更严重的是,真正有水平有主见的医生不屑于台下交易,导致职称晋升不了,而那些习惯于弄虚作假台下交易的人很快就获得高职称,针对这种状况,我多年前曾给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汪洋写信,呼吁及早采取措施处理,否则十年后专家不会看病,教授不会教书的情况就会发生,现在还不到十年,我担心的事情正在发生。  其实欧美和台湾香港并没有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的说法,他们只有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的说法,专科医生的优秀者可聘为专业负责人,为医院相关专业发展出谋划策,当然他们也会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医院的需要进行相关研究和发表论文介绍研究成果,但这应该是水到渠成的事而不是刻意去做,更不是非做不可的事情,对于医生而言,能够花最少代价治好病就是好医生,职称高低与治病能力没有任何关系,现在不少大医院的专家连常见病都治不好更不要说罕见病和疑难病及危重病,所以职称和称职与否没有相关性!废除职称评审是利国利民的事情,至少应该把职称与待遇脱钩,不管职称高低,能处理什么问题就享受什么待遇,这样才能鼓励大家把主要精力放在医疗上,更好的为人民健康服务!
  • 107628
    09:41
       作者:周昭远(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我为什么反对职称评审?因为医生根本就不需要评什么职称,对治病没有任何帮助,甚至会误导病人。”我以@友悦为名发的这条微博,已有几千转发和评论,超过150万人次阅读,说明大家对这个问题很关注。转发者除了医生,律师、教师和工程师也不少,大家普遍认为职称与自己的专业水平无关。    以取得执业证的医生为例,职称分为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四个档次。住院医生经过三年以上培训,通过考试并发表2篇以上专业论文,才能聘任为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除了类似要求,还要有省厅级以上立项的科研课题,发表论文更多,档次更高。    大家诟病的主要是科研和论文。由于这是晋升的必要条件,需求大就有权力寻租的空间,省市多名主管科研的领导落马也从侧面证明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这种研究盲目、功利,修改数据夸大阳性结果十分常见,导致研究成果没有任何价值,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论文发表也类似,由于是刚性需求,花钱买版面和另外给好处发表论文是常态,每年到晋升季节我都会收到电话和邮件,发表1篇论文几千到上万元,这种论文对实际工作没有任何指导价值,几乎没有人看。    就是这样的科研和论文却成了晋升的前提,既浪费医生的精力,又培养一批靠科研论文发财的寄生虫。更严重的是,真正有水平有主见的医生不屑于台下交易,导致晋升不了,而那些习惯于弄虚作假的人很快就获得高职称。我担心,很快我们就会面临“专家不会看病,教授不会教书”的情况发生。    其实欧美和港台都没有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的说法。他们只有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优秀的专科医生可聘为专业负责人,为医院发展出谋划策,当然他们也会根据医院的需要进行相关研究,发表论文介绍研究成果,但这应该是水到渠成的事而不是刻意去做,更不是非做不可。    对于医生而言,能够花最少代价治好病就是好医生,职称高低与治病能力没有任何关系。现在不少大医院的专家连常见病都治不好,更不要说罕见病和疑难病及危重病。废除职称评审,至少把职称与待遇脱钩,才能鼓励医生把精力放在专业上,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 107530
    14:15
       导语:《杭州人赴美求医》的文章引起医疗圈的激烈讨论,医生们怎么看这件事?         人物介绍(按出场先后排序):  Q:原上海某三甲医院放疗科医师,现在欧洲行医  W:上海某三甲医院普外科副主任医师,曾在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医院进修  C:原上海某三甲医院内科医师,现为艾兰博曼医学网站主编  B:杭州某三甲医院泌尿外科主任  T:原广州某三甲医院内科医师,现在美国行医  L:原北京某三甲肿瘤医院病理科医师,现在某外资药企医学部工作  事情的起因是Q医生在大学同学群里转发了一篇他在高中同学群里看到的文章:《一个杭州人的美国求医经历》,引发了颇为激烈的讨论。鉴于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因此将这些讨论整理出来,以飨读者。  W:高大上……高大上是文笔特征,建立在良好预后和经济承受力的前提……貌似可以有类似的美国人在中国,或泰国,或印度的求医经历。  Q:可老百姓不管这些的。这个例子可惜的是国内没有做个活检就临床诊断,不然应该不会如此复杂。  W:就国内现实,所有病人都有病理诊断是不现实的,也就不会有临床诊断一说……若硬性规定病理诊断,必然使得一些人因为无法活检或等不到活检而失去救治的机会……另外,指名道姓,在给国外赞歌的同时,也直接给国内具体医生带来了压力……不同的支付制度不同的服务,如此对比和褒贬,是不公平的  C:当年在肺科轮转时,有进修医生说,你们医院真厉害,死活要支气管镜拿病理,我们那儿CT看着像肺癌就开刀或化疗了。  B:其实去美国就做了个颈椎穿刺活检,其他国内都能办到,颈椎穿刺很难吗?  T:其实我觉得国内的医生很棒,包括我们的同学。如果每天只看15个病人的话。你看那文章中对肖医生和Dr Chou的描述,环境和压力完全不同,病人抱着“死马”的态度去求医,心境自然不同。  W:大胆预测,未来如果自贸区开国际医院,且解决政策问题,国外保险机构很有可能到中国购买医疗服务。  B:现在这种医患关系,不等病理就开刀的,只有这种△△△△△(此处省略5个字)了。我前天一个肾盂癌为取个活检乱七八糟的该做的不够做的手段全用上,实在没找到,术前签了一大叠知情同意书,术中肾切除后冰冻半小时,我比家属还紧张,△△△△△(此处省略11个字)。甚至有医生违反无瘤观念,术中剖开肿瘤定病理后,再切器官的。  Q:所以啊,我觉得上面这件事最可惜的是没有活检。  W:但实质脏器以及难以取病理的,则是有问题的。  L:我看了文章。我觉得作者说法有偏颇之处。  Q:我没有骨科肿瘤的经验,但多发性骨髓瘤或单发浆细胞瘤并不是少见疾病。  W:约翰·霍普金斯医院做whipple不要求病理,术后连块都找不到也有。但化疗必须有病理。原因:有肿块就有手术指征,但,化疗必须是癌不是块。  L:以我个人经历,协和医院国际医疗部的服务就很好了。私立的例如美中怡和妇儿医院也非常好。所以追求服务的话不必去美国。  W:对。  L:上面那个例子,取没取病理确实是个争议话题。我有位家人的例子跟这个有点类似。多年前他体检发现PSA升高,然后做个盆部CT想看看前列腺,结果发觉骶骨前有个肿块。协和CT报告说是怀疑脊索瘤。然后协和骨科神外医生都说不会治。经研究知道北大人民医院骨肿瘤科专做骨盆这块的肿瘤切除。术前也没有做活检,直接开了,结果是神经纤维瘤。这样深的部位,那是很难取活检的,况且无论良恶性,这么大个块总要切掉的,具体解剖位置也不见得允许你因为良恶性区别在手术范围上有多大变化。所以术前没有病理既属于可理解。  MM老外比我们多发,但单发属于少数。没被想到只能说遗憾国内医生眼界或思路好局限……IMRT国内多了去了。浙一血液科也很不错的。总之这病人没必要出国。  Q:关于那个美国就医的故事再讲几句。任何有关肿瘤的治疗,任何诊断性治疗都是在没有更好的办法获得病理诊断时才考虑的,而且误诊错带来的不良后果也应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比如W的例子,胰腺体部穿刺到达不了的占位,只能手术活检。L的例子也是,在腹膜后的占位无法穿刺或者穿刺的风险并不比手术小。但在其他一般情况,当然应该先获得病理诊断然后考虑治疗。没有病理的放疗我们也做,但那时是在没办法的情况。我有好几个呼吸功能严重障碍的肺部占位,没办法活检,没办法手术,最后还是多学科讨论决定放疗。但5分钟的问诊就决定手术,况且手术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这样的做法就值得讨论了。  这个病例如果设想一下下面几种情况,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1 患者在国内立马接受了手术治疗,置换了钛合金假体。结果病理是骨髓瘤。看这个病人家属的钻研精神就不是一个好应付的主。到时候怎么解释骨巨细胞瘤的诊断呢?  2 如果更糟糕的是,如果手术后出现不可逆的功能障碍,或者再糟糕一点,术后发现是多灶性的骨髓瘤,病人从此不依不饶要打官司,医生能全身而退吗?  3 我转这个帖子并不是想说明美国的医疗水平比国内有多高。也不是想给大家更多的压力。只是这是一个在普通人群中广为流传的案例,而这个案例我觉得很有启示意义。像这样的患者家属应该属于优质的医疗服务医院,应该留在国内,没有理由让美国人赚这个钱,只要我们做得再到位一点。  病人或普通人群和我们医生的想法是不一样的。就拿中医是否有效来说,我就连我老婆也没有说服过。我们高中圈里有个同学老岳父是中医,有一次他打网球拉伤了肌肉被他岳父扎了一通好了,从此对中医深信不疑,还常常以身说法。对于这个我思考了不少时间,最后发现这确实是一个视角问题。普通百姓因为某个疾病去就医,他只会有一次或几次的经历,他的评判标准就是好还是不好。而对于同一个疾病,一个医生需要接触一辈子,不同治疗方法的选择,往往不是“好还是不好”,而是哪个方法更有效。如果方法B比方法A增加了百分之十五,往往就会弃用A。而对用方法A治好的患者来说,他就会一辈子认定A 是好方法。  所以,病人是求解,医生是求最优解。  C:@Q 你的这两段话稍微整理一下就是一篇不错的文章,投给我们艾兰博曼网吧。  Q:那你把我们大家的发言一起整理一下,是不是更有趣?  W:5分钟之前的部分,完全认同。但,5分钟的问诊就决定手术,况且手术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这样的做法就值得讨论了……值得讨论:5分钟之说,显然是以家属的外行角度而言;宛如我们赞叹春晚魔术师几分钟的技艺,忽略了台下的功夫:基于临床病种分布,就诊流量,该部位病理活检难易,以及必须是高速的医疗裸奔才能满足最广泛民众就医需求的现实,所形成的快速诊疗模式。会有错漏,但会保障看病的机会。倘若每个病人都MDT,普通大众恐怕连医生的脚也摸不着。此例在浙江就找三个教授,然后共同指向上海肖医生……浙江教授显然都是明眼人……未来可能有些私立医院愿意吸收这些花得起7万美金,在语言障碍和不同文化及法律约束下才老实的人……否则,在没有足够医疗增量前提下,有限的医疗资源倾泻在这些人以及这些人要仰视的人身上,对那些不如他们强势的病人,是最大的不公。他们愿意去哪就去哪,不留不送!  想象一下,若未来以指南或法律形式硬性规定,手术之前必须有病理,并且以术后病理来清算手术必要性。那直接的后果就是所有外科医生会等你从诊断科的豪斯医生那里拿到明确诊断之后再接诊。这到底是祸是福?个例的经验教训,可以提高我们诊断的技能,思维更为缜密,更关注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和就医体验,但若涉及整个医疗模式,恐怕必须有流行病学,临床经济学方面的考量……  B:我有好几个前列腺癌的病人,八十几岁,心肺功能差,穿刺活检有风险,不穿刺没病理医保不支付,PSA都超100,直肠指检摸就是个癌样,就一直没上治疗,活生生等扩散。  Q:回W,我是用小键盘打字,写不了AT。  1 这个病例的病理结果是骨髓瘤,是常见的血液科肿瘤,国内国外都不是罕见病。  2 骨巨细胞基本上是良性肿瘤,一般是择期手术吧。  3 你也不能因为病人有钱比较较真就愿意接受误诊的风险吧。而且穿刺在这个部位也不是难事。  回B,那这个医保也太不同人情没有专业素养了  B:这篇文章的结果是,大家终于知道去美国找顶尖医院这么简单,愿意付七八万美元治癌症的人遍地是,不用土豪,郊区农民就行,只是这可能又是瞎扯的。  W:@Q 我讨论的核心是“5分钟问诊就决定手术”的煽情和说一下病人在国内外诊疗过程的态度差别,并没有赞同或反对国内的处理。另外,1 常见病的误诊率可以低,但绝对数是比罕见病高得多;2 我不认为因病人有钱较真就得接受误诊风险,我认为不要因为有钱或者较真,就认为一切得按自己主观意志走,误诊风险恐怕可以降低,不能杜绝。此外,还有预后及并发症。3事实上诊断过程可以几年,问诊时间可以很长,但,决定手术的时间可能远少于5分钟,甚至是理所当然的瞬间。  L:@B 你说的这几个病人太可悲太可怜了。  @B 我觉得国内私立或好的公立医院的VIP部分一样可以解决这些需求。花七万美元同样多的钱接受类似良好服务。除了部分确实高精尖技术,和国内未批准的最新试剂盒/设备器械/药物之外,治疗的实质内容不比美国差。  @W @Q 你俩的观点不矛盾。我都支持。(萧峰 整理)
  • 107465
    13:01
    编者按自由执业时代,怎样的医院平台对医生吸引力?优秀医生对执业平台有哪些要求?张强医生从国有大三甲到沃德医疗中心,然后走进北京和睦家,自然形成了很多自我认识。在接受华润医疗集团的私人访谈中,张强医生介绍了自己理想中的执业平台。Q:您作为行业专家,对于有意向邀请您多点执业的医院,关注医院哪些因素(包括硬件条件;软性实力两方面)?哪些最为重要?能否排序?A:对医院高楼不感兴趣,对门诊大堂喧哗拥挤的场面也无法接受。我对执业平台(医院或者诊所)有以下基本要求:(1)国际化的服务和管理理念;(2)国内领先的专业设备和器材;(3)医院平台化合作模式。(4)前瞻性、品牌概念强。(5)交通便捷。举例:预约制就诊,医院为专家团队提供服务平台等。Q:您期待的多点执业方式是带团队前往执业还是个人前往执业?如果是前者,一般有哪些团队成员?A:必须是团队。目前采用“专家+临床助理+客服+秘书”模式。根据工作量,一位专家可以配备两位以上临床助理和客服。举例:专家负责主要的诊疗,临床助理负责手术前后沟通和术中辅助、医疗文书书写,客服负责咨询、就诊和术前安排、术后随访、保险协调确认,秘书负责专家的日程安排,部门协调、文字工作。Q:您对于平台的基础医疗团队(如住院医师等)、手术室工作人员、医技科室工作人员、临床药师、护士等的期望和要求?A:一切以患者体验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举例:手术室在病人消毒的时候,调节温度。Q:您对于平台的医疗质控和风险防控方面的考虑。(包括诊疗规范、质控流程等)A:必须由团队制定国内最严格、最细节、可执行的诊疗标准和流程。结合执业机构的服务标准。举例:静脉曲张术前必须由医生亲自做超声定位。Q:如果平台有比较标准化的流程制度及体系(比如术前time-out,比如术前检查的标准化、术后随访要求等),您是否愿意遵守,还是更倾向于保持自己团队的工作方式?A:医生团队制定专业的诊疗标准,机构制定服务标准。如果双方有交叉的部分,以更高的标准为准。举例:手术室的消毒制度和麻醉医生对术前的要求。Q:您是否习惯医师助理协助您的工作,包括患者手术安排、随诊等?是习惯自己培养还是平台提供?A:专家必须配备临床助理。临床助理负责配合专家手术、术前后沟通、医疗文书、资料查询等。客服配合临床助理提供术前安排、术后随访、保险协调确认等。我在京沪尝试几种模式。目前都不错,各有优势。关键是团队意识的建立。举例:上海沃德医疗中心采用自己培养模式,北京和睦家医院采用医院提供模式,上海和睦家采用混合模式。Q:您现在多点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国美国在这些问题方面的差异?A:团队扩张存在人才匮乏问题,多数医生被禁锢在体制内,意识较为保守。不过,最大的瓶颈还在于我自己的能力,急迫需要学习提高。举例:有优秀的医生,但缺乏多点执业或自由执业的信心和能力。Q:您现在执业过程中,遇有医疗纠纷如何处理?您是否购买医师执业责任保险类的险种?是医师个人购买,还是医院买?A:首先我没有遇到过真正的医疗纠纷。重视患者体验,清晰自己的服务定位,提供比更有价值的医疗服务。如果产生较大数额的医疗赔偿,根据法律评定承担责任。签约医院替医生团队购买责任险(免追诉)。举例:中国目前医生个体还无法购买医疗责任险,必须由医疗机构集体购买。Q:目前您执业的平台中,收入分配的原则(医师带来的全部收入中,哪些作为医师与医院分成的部分)如何?A:依据CPTcode中的医生费基础上,上下浮动。双方根据品牌影响力、投入成本、贡献大小、成长空间期待值等来协定。举例:随着张强医生团队的规模和影响力扩大,签约医院的获益也随之增长。Q:多点执业时,医师用药是按医院常用药的范围下医嘱,还是医院会事先准备医师常用药?A:医院根据医生的建议来采购。举例:医生团队不存在医药回扣问题,因此医生的建议更贴近专科临床实际需要。Q:您对诊室、手术室等环境有什么样的要求?A:我对手术室的要求较为苛刻,至少要有千级以上层流无菌手术室。另外必须配备有较好环境的医生休息室。诊室配置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在保护病人隐私、避免交叉感染方面要有专门的设计和配套。举例:血管外科疑难手术需要百级杂交(复合)手术室。
  • 107437
    15:41
      听说有同行被某部描述男妇科医生的电视剧惊得如帕金森似得双手震颤,我就想笑,和国内这些个神奇导演有啥好较真的,人家既然可以拍手撕鬼子,为什么就不能让医生像亚马逊丛林里的猴子那样双手挂在无影灯上甩呢。要看专业的?那必须是咱卫生部出版的《执业医师考试实践技能操作视频》呀。  记得那年《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进驻我们医院拍摄,全院上上下下激动不已,终于可以看到活的大剧组啦,哎呦,梅婷姐姐好漂亮,就是天天演哭戏,眼圈都哭黑了…嗯,内个冯远征不拍戏时挺正常的呀,怎么导演喊完Action就这么变态。大家都卯足了劲,一定要好好替导演把把关,院领导也和各科主任通了气,如果剧组对专业方面有疑问的地方,尽量耐心解答。  可事实上,刚拍摄没多久,图样图森破(too young too simple)的医生们就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多余。起初是麻醉科主任上前解释,“我们有专门的更衣间,一个高年资外科医生在手术间门口的隔离区走廊里就把洗手衣扒了露着光膀子恐怕不合常理…”,导演盯着取景器愣是装着没听见。又后来,拍梅婷被家暴后打断了几根肋骨住院的那场戏,胸科主任也坐不住了,“导演啊,这肋骨骨折是要用胸带固定的,而且病人有明显疼痛不适感,呼吸受限、患侧手臂因为牵拉不易抬起…”“好了,好了,观众不懂!”没等主任说完,导演不耐烦地把话打断了。等我们从电视上看到这个片段时,梅婷姐姐头顶上甘岭同款绷带,眼睛嘴角画得跟酷狗那般黑亮,上午办了住院手续,中午就蹭地一下就床上跃起不辞而别...这么多年了,我也就看到金刚狼有这般恢复能力。至于冯远征,我想我的前辈们是有好好教他怎么用持针器缝合的,但这依然不能阻止万能的导演把手术间里的他拍得像刚从蓝翔学完汽车维修回来那样,就差趴在病人肚皮上用牙咬线了。论唯美,不及林青霞的东方不败;论专业,当年《第一滴血》的史泰龙跳崖后从刀柄里掏出弯针细线在伤口上连续缝合都可以给他当急救教科书。  在这之后,断断续续看了些大家耳熟能详的美剧,比如《实习医生格蕾》、《急诊室的春天》、《豪斯医生》等等。从专业角度看,很难找出明显破绽,而且相信有很强的医学顾问团队在给编剧和导演做支撑,病例主要集中在急诊室,因为病房里大部分是属于基本确诊、需要通过一个阶段治疗才能起效,远不如急诊室里都是紧急入院需要当机立断的case。从吸引观众的角度出发,重点在病种的奇、怪、险、重、急上下文章。当然,《实习医生格蕾》也是个用医院瓶子装的言情剧。      日剧里关于医学题材的作品只有两类,一个是职业伦理剧,一个是伦理动作片,后者倒是在妇科解剖生理知识的普及上对广大宅男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这里咱按下不表。要说的是前者,因为同属东方国家,从文化上有更多的相似之处,医院里存在的不少等级森严以及同行倾轧的狗血情节被日本人挖得到石油都快冒出来了。从早年的《回首又见他》到后来的《白色巨塔》,无一例外地把行业里阴暗的部分拿出来暴晒。只是拍医院,怎么也得有些医生工作的情节呀,那些个查查房、开开医嘱的事儿虽然是日常,但要有上台手术才是喜闻乐见的嘛。到了这个环节,比起美帝,岛国就开始露怯了。比如《医龙》吧,在第一季里,朝田龙太郎的团队遇到个有严重扩张型心肌病又怀孕七个月的准妈妈,当时就决定施行Batista手术去挽救娘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手术前,朝田跑到病房楼顶上,光着膀子(对,你没看错,日本人也喜欢看外科医生光着膀子)闭着眼睛在那里打太极。围观群众不知道啥情况,然后旁边长得像哈利波特的配角开始说话了,“噢,朝田君是在演练整个手术的动作啊!”当场我一口老血快喷到天花板上,我们外科医生哪个会在手术前吃饱撑着爬楼顶瞎比划啊,手术时情况千变万化,如果所有东西和之前预判的完全一样,那交给机器人好了,哪还要主任和整体团队啊。再说了,这个术式是一种姑息手术方式,两年内的存活率都非常有限,迟早是需要通过心脏移植来根治的,说世界最先进,你们问过全宇宙最强的韩国人民的感受吗。  说电视剧,要是绕开TVB,也会显得咱不专业。香港人几乎年年都在拍医院,包括其它警匪片里也大量充斥医院场景,不过再怎么拍,医院只有一个名字——仁爱医院。《妙手仁心》里的吴启华算是港版医生造型里的杰出代表,那时候多少女生看完大帅哥后专门到医院里找真爱。可是当看到我们个个货不对版,气愤得差点投诉到院办接待处那里。我们也恨啊,哪有办法像演员那样天天把头发吹完之后打摩丝,哪有戴上口罩帽子后也要露出高级钛合金眼镜啊。在港版里,医学专业是次要的,医生造型是主要的。白大褂一定要笔挺,里面衬衫领带是标配,肩上搭着听诊器,翻开病历夹看不到半秒钟就能马上说出十分钟话来,当然不是去元朗买烧鹅,但“能不能过这关,关键还是看他自己”这句话必出,家属一顿乱哭后,你就等着下个镜头转到心电监护仪上,嘿,居然有反应了,植物人居然不吃素了,他们要起床跳郑多燕了!  绕了一圈,再聊回大陆的医疗剧,从2002年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到2012年的《心术》,中间跨越了整整十年,还是熟悉的脑外科专家,但这回明显专业多了。看着张嘉译和吴秀波术前刷手的动作,我甚感欣慰,总算是有个肯下点功夫的靠谱剧组了。能让我们行内人搬着小凳子守在电视前从头看到尾没发现明显纰漏,这已经非常不容易。只可惜昙花一现,加上现在医院里闹得比较凶,我觉得将来哪个导演把医疗剧拍成武打片也不是没可能的。电视剧嘛,说到底还是拍人的,拍七情六欲的,咱得替投资方考虑考虑,要真拍成血肉模糊,估计观众也不会答应。闲来看看,乐呵下就好。
  • 107432
    09:19
    近年来,医患纠纷日渐成为一种突出的社会矛盾。随着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伊丽莎白妇产医院“12·09”案件黄晓烈等10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医闹”问题再度引发社会关注。记者从广州市检察院了解到,自2010年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医闹”案件12件40人,涉及妨害公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绑架等多项罪名。办案检察官指出,暴力伤医和“职业医闹”等现象亟待引起重视。“职业医闹”介入加剧矛盾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医闹”案中,涉及职业医闹的6件19人,占到一半。职业医闹多为社会闲散人员,常在医院急诊科、ICU、太平间等地方游荡寻找“业务”,一旦打听到患者与院方发生纠纷,立即游说患者“聘请”他们向医院索赔,并提出赔偿分配要求。同时,利用患者家属迫切索赔的心情,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策划、组织患方在医院烧纸钱、停尸、设灵堂、挂横幅,或者威胁、围堵、殴打医务人员。2010年6月2日下午,湖南来穗打工的杨帆5个月大的女儿杨婷发烧被送到花都区某医院治疗,次日凌晨4时被医院证实不治而亡。随后,杨帆及家属与医院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得知情况的赵春雷便与杨帆达成协议,由赵全权负责帮杨帆向医院索要赔偿,收到赔偿后,至少给杨帆10万元,余款作为酬劳。后赵春雷纠集40多人连同杨帆10多个亲属封堵医院,通过拉横幅、烧纸钱等举动拦着大门,不让医院的车辆、人员出入,组织众人起哄,威逼医院赔钱。造成医院的人员及车辆无法出入达4个小时。最终,警方将赵春雷等3人抓获。2011年2月14日,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依法对赵春雷以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外来务工者成“医闹”犯罪高发人群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障不足,在异地就医需支付高昂医疗费用,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由于不了解纠纷处理程序和受理部门,通常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围攻医院、殴打医务人员,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重视。由此,外来务工人员成为“医闹”犯罪高发人群。2010年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医闹”案中犯罪嫌疑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共10件37人,占83.3%和92.5%。花都区检察院办理的“医闹”案均发生在外来人口聚集的狮岭医院,纠纷发生后,患方往往纠集数十名老乡围攻医院。“医闹”行为严重侵犯了医务、执法等人员的人身权利。“医闹”案犯罪嫌疑人通常把矛头直指医务人员,对其实施不法侵害,也有的暴力妨害公务人员正常执法。在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医闹”案中,医务和执法人员受到暴力伤害的有7件19人,占58.3%。此外,犯罪嫌疑人为扩大影响,通常选择医院及附近、交通要道等公共场所进行堵路、拉横幅、起哄,扰乱公共秩序,吸引众多围观者,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在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医闹”案中,出现聚众扰乱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的共8件36人,占66.7%和90%。而白云区检察院办理的“医闹”案均为聚众犯罪。荔湾区检察院办理的伊丽莎白妇产医院“医闹”案中,组织者黄晓烈通过口头召集、电话联系、微信朋友圈转发,两天内迅速纠集100多人前往医院闹事,暴力打砸医院工作人员及财物设施,使“医闹”行为发展成了有组织、规模化的群体性事件。检察官建议重塑医患信任关系由于医疗服务透明化程度不够,容易产生医患信任危机,而这种危机为医患纠纷埋下伏笔。在门诊治疗中,由于病人多,诊疗时间短,部分医生往往只是简单向患者交代用药注意事项,而不会详细对患者解释有关的医疗知识。大部分患者对自身病情和如何对症治疗缺乏基本了解,进而对医护人员的诊疗缺乏信任。而在住院期间,病历往往由医院方保管,医生缺乏对患者重大病情的告知和有效沟通。一旦纠纷发生,部分医院怠于向患者家属做详细解释,生硬拒绝其合理要求,缺乏沟通技巧,有的甚至隐藏或销毁病历等证据,导致事态恶化。目前,医患纠纷通常有三种解决途径:调解、行政处理和诉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目前医疗事故损害基本赔偿标准过低,且由于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通常是医院的主管部门———卫生行政机关,其作为调解机构无法取得患者家属的信任,导致调解和行政处理工作开展不畅。而诉讼途径往往耗时耗力,多数人并不愿意将其作为首选进而采取“医闹”来快速维权。考虑到医疗活动的专业性、医方主导性等特点,广州市检察机关提出三条建议。一是要建立医疗服务公开透明机制。完善全程规范化服务体系,对患者及家属公开诊疗内容、方案和住院病历,确保患者知情权。二是要拓宽医疗纠纷救济途径。设立由医学、法律等专家组成的第三方行政调解机构,探索建立与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医疗纠纷诉前、诉中双向委托调解等机制,并对医患纠纷进行统一调处。同时,建立医疗责任、医疗意外的风险转移机制,缓解医患矛盾。三是要完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制。医院应制定医患纠纷防范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医务人员对医患纠纷的应对教育,引导患方通过正常途经解决诉求。通过建立医院警务室,健全警医联动、联防联控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链接2014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公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将对在医疗机构内殴打或故意杀害、伤害医务人员,故意损毁公私财物;采取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等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惩。
  • 107413
    13:55
    “护士去哪了?”这是病房里经常被问及的一句话。这句话背后隐藏着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国家36年前制定的1:0.4的“床护比”至今难以达标。记者调查发现,护理需求的快速增长和护理投入的长期不足,共同造成护理人员紧缺的现状,而重“医”轻“护”、伤医伤护事件频发、护校生源减少,则加剧了这一趋势。已经向医院递交了辞职报告,准备在6月1日离开干了10年的护理岗位的小静(化名)告诉记者,长时间超负荷工作,执业环境进一步恶化,让她下决心辞职从事保险行业。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儿童医院小儿心脏病治疗中心护士长胡梅英告诉记者,与以往多在行业内部“跳槽”不同,如今各医院均不同程度地出现护士离开护理行业的苗头和趋势。“如今医院科室实行经济核算,医生能直接创造经济效益,护士却只能增加医院投入成本,从成本控制上医院并不愿意增加更多的护士。”江西省某三甲医院护理部门负责人认为,护理人员紧缺还与医院长期以来的重“医”轻“护”有关。一项调研数据显示,我国护理收费仅为护理成本的10%左右,这在一定程度上迫使医院压缩护士数量和待遇。执业环境的恶化以及高考生源的减少,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护理队伍后继乏人。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招生和就业的副院长程瑞峰告诉记者,伤医、伤护事件频发,已经影响了学生和家长报考护理专业的积极性。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曾经被江西省考试院誉为高职中的“清华北大”,录取分数线高居同类学校前列。但近年来因为生源锐减,考生基本达到分数线就可被录取。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护理部主任熊晓云认为,要保证基本床护比配达标,同时还需改变当前重“医”轻“护”状况,给予护士更多实现自我价值的空间,提高护士的职业认同感。
  • 107408
    11:44
    5月10日,记者从山西省纪念国际护士节暨全省护理工作会上了解到,今年山西省将进一步规范合同制护士管理,稳定护士队伍,做到合同制护士与编制内护士同工同酬。目前,山西省注册护士总数达10.4万名,在岗注册护士7.48万名,约占全省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36.8%;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总的床护比达1:0.63,病区床护比达1:0.44,临床护士短缺的现象逐步得到扭转;护理队伍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护士占总数的61.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个百分点。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改的深入,各级医疗机构聘用了大量的合同制护士,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合同制护士占护士总数的51.7%。然而,在一些地区和医疗机构,普遍存在合同制护士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完善,权益不能保障,不能做到同工同酬等问题。为此,今年山西省将作出规定,医疗机构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聘用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的期限分为短期(3年以下)和中长期,鉴于护理工作的专业技术特性,一般应签订3年以上中长期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受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年限。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除了与编制内护士同工同酬外,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的合同制护士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支付相应费用。此外,合同制护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工作时间、女职工保护、教育培训等福利待遇和权益;享受医疗卫生津贴、护龄津贴和基本工资标准提高10%的待遇;享有与其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和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原文标题:山西省合同制护士将与编制内护士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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